高教资源为什么总是一碗水端不平?
高教资源为什么总是一碗水端不平?
作者:沈彬
来源:冰川思想库
这次江苏、湖北等省份高考“减招”支援中西部的事,基本成为了“地域炮”——
被“减招”3.8万的江苏:抢名额,可以!你们都来考考江苏卷啊!
被减招的湖北考生,无语问苍天:湖北的水被送走了,湖北的电被送走了,湖北的高考名额也要被送走?
上海人民说:魔都年年被减招,今年又减5000,你们以前对我减招是什么态度,我这次对你们就什么态度。
河南作为被“转移增招”的省份,继续哭穷:一亿多人,才一个211啊!
四川人说:说好“不负川人”的,为什么我们一本招收率年年垫底,比西藏还低?
……
似乎人人都成了那个被损害的人;人人都在拿“教育公平”说事,表达着南辕北辙的诉求。
也有人高屋建瓴地说:“很多呼吁公平的人,痛恨的不是特权,而是自己没有特权。”一些地方多一些高考招生名额,算不算“特权”?江苏算不算特权?上海算不算特权?北京算不算特权?
时间回拨到这次减招事件之前,当时江苏、浙江等省份,一直是把矛头指向上海的,认为其占了太多高教资源,应该拿出来,分一分。中农指望分地主的田,想不到,贫农看上你们家小媳妇儿了,这回江苏被减招3.8万、浙江被减招1.8万。这事说明,如果你真的不是一贫如洗的,不要随便想着“打土豪,分田地”。
高考公平的根子问题是,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统一试卷”“统一录取”只是这个大命题在一定条件下的应用。
高考公平的根子问题是,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
高考公平的根子问题是,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
高考公平的根子问题是,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
我知道,我这么说,对很多人来说“超纲”了;很多人对公平的理解,仅止于“全国一张试卷”。
既然“分灶烧饭”,何须“统一就餐”
我平素很尊重的一位宪法学者,写过很多有关“高考招生名额的合宪性研究”的文章,他是从公民平等权、受教育权的角度,谈高考招生的“公平性”,“异地高考是如何受地方利益干扰”。但是,也正是这位先生,还写了《地方自治是民主之本》。他对高考招生“公平性”的分析立论错误的原因,在于他把高考视为一个“静态模型”,但高考招生是一个动态过程:“输出”的结果直接会反馈给“输入”端的供给。如果都真要在输出端“公平吃大锅饭”, 势必影响到地方政府对于高等教育投入的积极性,“静态公平”的结果就是共同贫穷,就是公地悲剧。
在这种单向度公平的旗帜之下,站了诉求完全相反的两股人:有人希望“上船”得到京沪的高教资源,也有主张“拆船”,打土豪分光优质高教资源。
先来谈一下,广受诟病的所谓京沪“高考洼地”,是怎么形成的?
“高考洼地”与1990年以后,国家教育权下放,地方政府参与建设高校有关。1993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对高校逐步实行“中央与省两级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管理体制。
这也可解读为中央政府向省级政府转嫁高等教育负担。1994 年2001 年间,中央部委属高校的总经费年均增长16.86%,中央属高校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总经费的比重由84.80%下降至57.65%。截至2004 年6 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有1683 所,其中地方政府所有的院校有1358所,占92.4%。
地方财政不仅掌握了占大学总数九成的地方院校,还成为国立大学的“金主”。“211 工程”与“985 工程”使得中央教育拨款不堪重负,因此出现了中央与地方共同建设大学的做法,即所谓“省部共建”,地方政府给予国立大学资金、税收、土地等一系列支持。一般说,中央给大学多少钱,地方就给予多少的配套资金,也有比例更高的,截至2001 年,教育部与广东省给中山大学投入的12 亿元共建经费中,广东占了9 亿元。
“吃人家嘴软”,地方投入得越多,当地得到的招生名额也就越多。2004年,北京大学在北京的招生名额占总数的27%,复旦大学在上海的招生占40%,武汉大学在湖北招生占50%……各地都在使用地方财政,争夺名校招生资源。这不是北京、上海的特例,大家都是这么做的。而且这也得到教育部门的认可:这些重点大学要“更多考虑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在当地的招生比例当然要大幅度的扩大”。
部属大学招生的“地方化”,遭到骂声一片。于是,从2006年开始,教育部要求各部属高校在当地的招生比例,一律不得再提高;超过30%的也应逐步回调至30%以内。但中央-地方分羹大学资源的格局,已然形成。
教育公平背后,还是一个地方财政投入分享的问题。在承认城乡二元、地区差异不公平的大前提下,也要承认不同地方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是不同的。既然是“分灶烧饭”,全国“统一就餐”就无法实现。
所以呢,大家盯着北京、上海碗里的肉,抱怨“不公平”的同时,也要问问贵省每年高等教育投入有多少?有没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如果不尊重地方的财政投入,势必形成公地悲剧,没有地方政府愿意投资高等教育。
地方、民营大学何以出不了头
大家要问,那么,地方政府直接用地方的钱发展地方大学,建成名校,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非要掺和到985、211大学的“共建”当中?
因为地方大学的水平不能超过部属大学!
比如,1990年代初,上海大学作为地方院校,得到了上海的大力支持,发展风头正劲,当时就用重金挖走了华东师范大学等名校的教授,成为当年高教领域的大事件。然后,当时的国家教委立即发文件禁止了这种“挖人”行为。种种项目审批等行政管制,客观上也压制了地方高校,保持了“地方高校不如部属高校”的权力差序结构。
从1980年代初起,香港巨富李嘉诚就开始捐助开办汕头大学。以李嘉诚的经济实力,满世界挖人才,把汕头大学办成中国一流的私立大学(哪怕是公立大学)不是不可能的。但现在汕头大学的地位几何?再要问问,之前雄心壮志的南方科技大学,如今又如何呢?
没有自由竞争,地方高校的实力就不可能超过部属高校;地方政府要想分一杯羹,只能省部共建。但是,“省部共建”造成了招生偏向当地,可能影响清誉,于是教育发达省份又一次次被以“公平”之名打秋风。
以上海来说,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等18所地方大学,近年收了一半的非沪籍学生,但是也没听到一句表扬,反而是对上海教育不公平的指责。
我们看到一个怪现象,有些人虽然表示:愿意看到民办大学能够发展起来,能够办成名校,和公立大学分庭抗礼,但却支持中央政府以“公平”的名义任意占用、挪用地方的教育资源。这是自我矛盾的。连地方政府的高教资源都不尊重,怎么可能尊重民办大学呢?
也有人出来打圆场:由东部向西部“减招”,比较难接受,要东部地区的财政拿钱出来,由东部的大学到西部办分校或成立新的高校,可能会容易被接受。
但是,东部该给中央的一分没少给,转移支付不就包括了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了吗?怎么又摊给东部?羊毛要薅几遍?
不厘清中央-地方的财权、事权,中西部欠发达地方一有需要,就找东部割肉,你是《欢乐颂》里樊胜美她妈吗?
教育平权,不能靠“打土豪”
重复前述的结论:高考公平的根子问题是,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
部属的大学,就应该体现“国字号”的全国公平性原则,211、985就应该由教育部来投资,不应该占地方政府的便宜,搞“省部共建”。同时,也应该尊重地方的高校的自主性,不能慷地方政府之慨,在高校九成属于地方院校的情况下,不能任意以“公平”的名义侵夺地方高教资源。再者,应该取消对于地方大学、民办大学的种种行政限制,天高任鸟飞,有能力的地方大学、民办大学就应该发展成名校,而不是被打入另册。
不尊重地方的利益,不尊重宪法第三条四第款所规定的“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老指望谁家的灶头里肉多,就跑到谁家去吃,这叫杀鸡取卵。既然各省的大学是“分灶烧饭”,就不能全国“统一就餐”,这不叫“特权”!自己不烧菜,老指望分人家的,才叫“特权”。
中农指望分地主的田,但贫农还指望分你的田呢!这回江苏被减招3.8万、浙江被减招1.8万,甚至河北这种省份也难逃被“打土豪”的命运,说明“打土豪,分田地”不要随意来。
这次的高考减招“地域炮”,就是央地分权的最原始表达。
责任编辑:王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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