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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时报

以首善标准开创社会建设新局面

发布时间: 2016-05-13 12:25社会科学
宋贵伦: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了首都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以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高标准谋划、高起点推进,不断加强社会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使北京社会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走在了全国前列,不断缩小与世界发达城市的差距,正在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迈进。

  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社会建设报告》显示,北京是全国唯一一个社会建设综合指标连续四年超90分的省份和大城市,许多指标已接近世界发达城市水平。北京在社会建设的探索中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记者专访了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市社会办主任宋贵伦。

  记者: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如今都非常重视社会建设,北京在社会建设的探索中如何体现中国特色?

  宋贵伦:我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之路,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这个治国理政的理念落实到社会建设具体实践中,就是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和机制。2007年党的十七大后,北京市在市、区层面成立了党委社会工委、政府社会办,建立了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在街道(乡镇)成立了社会工作党委,在社区完善了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站工作机制,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了“枢纽型”工作体系,在商务楼宇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站、社会服务站、工会工作站、团建工作站、妇联工作站,从而形成了党的建设、政府服务、社会自治“三位一体”纵向到社区、横向到“两新”组织的工作体制。

  目前,我们逐步明确了一套基本工作思路,即:抓住社会领域党建这个“龙头”,夯实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两个基础”,建设社工、志工“两支队伍”,依靠街道(乡镇)、“枢纽型”社会组织“两个骨干”,用好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购买社会力量服务“两个载体”,推动政府、社会、市场“三维互动”,实现社会领域党的建设与社会服务管理“两个全面覆盖”。从而将中国特色的社会建设道路具体化、明晰化。

  记者:两年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进一步明确了首都北京的城市功能定位,北京社会建设如何体现首都特点?

  宋贵伦: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了首都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我们认为北京社会建设的工作思路一定要符合首都功能定位,要有首都特点,要有首善意识和一流标准。

  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社会建设当作大事抓,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顶层设计、一手抓夯实基层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在顶层设计方面,除了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外,还明确了构建“六大体系”的目标任务,即构建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动员、社会文明、社会关系和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在夯实基层基础方面,经过近几年努力,社会领域党建基础基本夯实,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党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社区建设基础基本夯实,城市社区建设基本实现规范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覆盖率达80%,并正在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社区扩大延伸;社会组织建设基础基本夯实,“枢纽型”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所服务管理社会组织覆盖率由15%扩大到近90%;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基础基本夯实,社区工作者基本实现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初具规模、发展迅速,社会工作者培养、使用、激励、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志愿者工作基础基本夯实,志愿服务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志愿者实名注册超过330万人;网格化体系建设基础基本夯实,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网格化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会服务网、城市管理网、社会治安网年内实现“三网”融合、明年基本实现一体化运行。

  可以说,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北京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社会管理更加科学、社会动员更加广泛、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社会领域党建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做出了突出贡献、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面临“大城市病”困扰、流动人口管理等问题,北京如何进一步探索社会建设规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宋贵伦:社会建设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探索社会建设规律,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2015年8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北京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也即将印发实施。下一步,北京市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理顺上下左右的关系、提高“四个能力”,即:上下理顺党组织、政府组织、基层组织、自治组织的关系,左右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能力,加快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重点任务包括十个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三是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四是深化街道改革,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五是完善社区治理,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六是动员社会参与,形成共建共享格局。七是加强系统治理,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八是加强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九是加强源头治理,努力构建社会和谐。十是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破解难点问题。重点是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治理“大城市病”、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