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文化视点]无障碍之路的最后十米(三)
[两会文化视点]无障碍之路的最后十米(三) 盲道,残疾人,全国政协委员...
其实早在2001年,国家建设部就下发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详细规范了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以及城市办公科研、商业服务、交通医疗等公共建筑的无障碍建设要求,很多工作貌似做了,但实际效果却差强人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认为,这是无障碍设施系统化不够和相关部门重建设轻管理导致的。
刘灿:从具体建设这块,有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方面就是这些无障碍设施的系统化协调性还不够。
记者:具体来说呢?
刘灿:比方说盲道的设施,它是需要连贯的,如果哪个地方出现一个断点就影响它的使用了,不能让盲人走到一个地方就走不过去了,下一截就不行了,必须连贯的、系统的。(这是)配套性的问题,系统化的问题。再一个问题就是重建轻管的问题,设施建好了,但是维护管理是个问题,我们有的时候看到建设好的盲道被有的人占用了,或者是垃圾箱、或者是小摊贩,这就是管理的问题。怎么能让建设好的设施真正发挥它的效益?所以不光是建设,还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加强养护,让它很好地发挥作用。
只建不管,或重建轻管,说白了,就是个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滥竽充数,建设管理部门执法不严。对待国家强制性建筑规范应付了事,敷衍塞责,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没有真正地理解和关心残疾人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最后十米”的距离,不仅仅是残障人士与目的地之间的距离,更是人们心与心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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