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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力年近8旬上访维权 企业被毁11年无人问津

发布时间: 2016-12-29 13:58大陆
光华社记者赵平 张志敏 彭璐莎 何虹仙报道 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年近8旬的老人寒冬腊月进京上访,又是什么原因让老人愤怒控诉,大声疾呼。辽宁丹东的王秀力今年已经快80岁了,他患有...

  光华社记者赵平 张志敏 彭璐莎 何虹仙报道  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年近8旬的老人寒冬腊月进京上访,又是什么原因让老人愤怒控诉,大声疾呼。辽宁丹东的王秀力今年已经快80岁了,他患有脑血栓、动脉硬化多种疾病,可是他却没有在家休息养病,常年在在沈阳和北京奔走上访。2016年的7月28日,正值盛夏酷暑老人进京上访,光华社记者曾经采访报道过他的企业被暴力拆迁的情况,以及他艰难维权11年毫无结果的悲惨遭遇,当时全国有几十家媒体都做了相应的报道和评论,事情过去将近半年,王秀力说地方政府部门仍然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对他的事既不解决,又不面对,一直无人问津。寒冬腊月,冰天雪地,在北京街头光华通讯社记者再次遇到了王秀力老人,并把老人请到了我们民生关注节目的演播室,老人向大家再次讲述了他的遭遇,这一次老人情绪激动,无比愤怒,大声疾呼,悲声控诉。令记者和观众感到吃惊和震惊,吃惊的是老人的企业是在同意拆迁方案的情况下,他的企业被对方在半夜三更偷着扒掉,所有财物全部被毁,企业设备和文件、账目全部被埋,损失惨重。震惊的是,王秀力报案,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相互推诿,11年不给处理,也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到底辽宁鸿利集团有多大的背景和靠山,竟敢公然毁坏别人公司的财产而不受法律制裁。丹东市政府竟敢伪造虚假材料向辽宁省政府民心网汇报情况,颠倒是非黑白。难道王秀力的3个公司就可以这样平白无故遭人毁坏,长期得不到赔偿和补偿,依法治国、执政为民,难道在辽宁丹东无法施行。
  王秀力告诉记者,丹东市的鸿利集团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半夜三更对他的企业进行了强拆,涉嫌构成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罪,丹东市政府部门对此事不闻不问,王秀力多次报案,当地的公安机关以开发商是单位不构成犯罪主体为借口对此事不予立案,包庇鸿利集团。如果照公安机关这么说犯罪主体必须是个人,那么日本侵略中国也构不成犯罪主体了。记者咨询了法律专家和律师,得到的回答与公安机关的解释是完全相反的。导致王秀力的企业厂房418平米被拆毁,11年来既无补偿,也不让回迁,造成了他的三个企业长期停业,损失惨重。辽宁省政府主办的《民心网》曾对王秀力的事件进行过关注,并要求丹东市政府给予处理,可是丹东市政府编造虚假谎言欺骗民心网,致使王秀力的事情长期得不到解决。
  王秀力说,他的3个企业都是平白无故遭遇暴力强拆,鸿利集团雇用社会人员半夜三更,打伤员工,毁坏公司设备和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由于暴力拆迁导致企业被迫停产多年一直不能恢复经营,政府部门不闻不问,鸿利集团目无法律、横行霸道、违法拆迁,公安机关包庇纵容不予立案,企业损失不能得到合理赔偿。事情发生至今已经11年了,没有一家政府单位积极面对,解决问题,而是都在回避。王秀力当年还是一个思维敏捷的企业领导,由于债务和精神压力,导致患上多种疾病,有人说政府部门计划拖着不给他解决,直到拖死王秀力为止。王秀力认为鸿利集团非法强拆他的公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政府部门为其撑腰,导致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这都直接和间接侵犯到他的合法权益。他坚信中央反腐败一定能够取得胜利,他的问题一定能会得到解决,违法人员也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11年来,王秀力无论找谁,无论找哪个单位,都说王秀力百分之百有理,可是没有一个单位切实为王秀力解决问题。王秀力老人谈到这些情况时,情绪激动、义愤填膺,可见老人的心灵受到创伤之深。他说,他尽力不去想这些事情,要不然早被气死了。王秀力提到丹东街头的标语公平、公正、和谐、文明和中国梦,他伤心的说,他的事情发生至今11年了,没有一个部门没有一个领导面对此事,而是推卸责任,这些做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背道而驰,和中央提出的认真解决好信访问题相悖。
  王秀力最后表示,他只要活着就不会放弃维权,因为被毁的三个企业是他一辈子的心血和汗水结晶。暴力强拆,拆掉的是他对党和政府一辈子的感情和信任。他希望丹东市政府能够重视他所反映的问题,尽快解决,也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他的事情,并对他提供援助帮助。
  记者希望王秀力的事件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更希望辽宁省丹东市政府部门能够积极调查,认真解决。光华通讯社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丹东北方电子智能电控厂
  丹东市振安节能电器厂
  丹东市三友和服装厂
  职工代表:王秀力、唐永智、戚宗岳、宋克、王明、毕武袖、毕重军、王秀梅、冷红岩
王秀力老人的愤怒控诉和大声疾呼
  政府相关人对我从来就是不面对,十一年来从来就是这么回避的,政府不作为,不办事,我完全平白无故的遭到了违法侵权,这是一个很大的冤情。
  我遭到了鸿利集团的违法强拆,深更半夜的进行非法强拆,没有任何手续,而且他的协议书我都同意了,没有任何拆迁争议,政府市建委因为我的1200平方承租房是办有合法手续的,他要求我拿出600平方解决政府的问题,我没有同意,他弄那个棚改办文件就说要解除我全部的承租权。我说要解除你就解除吧,最后他们没有解除,这个时候他们保持沉默了,回避我,始终不和我面对,不给我回迁。开发商对我的强拆,和市建委的违法割让,他们是互相勾结的,连在一起的,结果不给我回迁,市建委也不管,就这样拖拖拉拉拖到了现在,十一年了,在这十一年当中,没有任何市建委的领导能够面对,我打电话不接,上门找也不见我,你有预约吗,没有预约不见面。十一年,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黑白分明一清二楚,对我的违法侵权非常明白,就是你鸿利集团没有任何理由把我的房子拆了,因为你的协议书没有任何拆迁争议,双方没有任何理由。而政府市建委要割去我600平方米的承租权,你有什么理由割我的房子,你有什么理由不给我回迁。和社会主义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我有脑血栓,说不出多少话,我向有关的领导呼吁,向省政府、中央、国务院呼吁,我这个事情是很清楚的侵权的事情,到现在得不到解决。
  我在2014年上了民心网,在民心网诉说我的冤情,民心网很同情我,并要求丹东政府解决我的问题,后来他们给民心网发了一个函,这个函是蒙蔽民心网的,我有五个证据证明,一、 丹东市房产局,二、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三 、棚改办的文件, 四 、辽宁省高级法院认定, 五、 行政诉讼答辩状。我首先 指出两点,丹东人民政府给民心网的函是虚构造假的,在什么地方呢,第一个问题就是原承租人布鞋厂有拆迁争议,这房子已经承租给我七八年了,这个拆迁补偿和布鞋厂没有关系,这是一个荒诞的虚构,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所以这是一个造假,我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棚改办文件是无效的。最高法院裁定书认为该通知并不能导致不动产直接受到影响,对不动产不具有直接处分性,这个通知对我是无效的,对我不起作用,鸿利公司拿着这个通知,他说是有效的,政府也知道这个事情,但就是不解决,不面对,你有什么办法。我就是想通过媒体对政府告白,希望能够面对人。政府没有真正能够和我面对的人,比如说我到公安局去找,公安局的人和我说开发商是一个单位不构成犯罪主体,那他把公安局的房子拆了构不构成犯罪主体。我受到了政府和开发商的共同侵权,结果我没有说理的地方,我上访了十年,去了北京十多次,在北京的时候地方政府接我回去,答应我说某某领导要和我见面,但回去了某某领导就是不见。各个部门我都上访了,但就是没有面对的人。他没有理由拆我的房子,说他是个匪徒吧,实际上我也不能说他是个匪徒,但是具有掠夺的性质,我找公安局也不是要处罚他,我就是想通过公安局来面对人促进这个问题的解决,公安局让找信访局,信访局让我找公安局,单位不构成犯罪主体,他们自己也表示怀疑,我觉得可能他们得到了政府要求不处理的指示。
  我呼吁丹东市政府能够有人和我面对,不要弄个假的汇报,丹东政府做的虚假汇报,哪个人敢说是真的。我就觉得在我们丹东,公正和法治,文明和和谐,诚信和友善,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的大道上写的都是这些,但我们的领导做到了吗,不作为滥作为,人生有几个十一年,我的大好时光都被这个事儿耗费了,我现在尽量把这件事当做别人的事儿去想,要是当做我的事我早就得癌症了,我早就被气死了。我这个人,在我们当地,谁都说我好,谁都说我老实,我就希望这件事能够尽快得到解决。
申诉人:王秀力        电话:15114107138
王秀力老人寻求法律援助、媒体援助、社会援助,让我们都伸出友爱的双手,转发老人的呼求,让他在有生之年看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让他的权益和尊严得到维护。
 
转摘2016728日报道

王秀力控告丹东暴力强拆侵权违法11年未处理

来源:光华社 作者:国际新闻网 人气:46761 发布时间:2016-07-28
  光华通讯社记者赵平 杨昊东 郎婷报道 辽宁丹东的王秀力老人今年已经77岁了,患脑血栓,行动不便,可是三伏天他还是背着包来到北京上访,他到底有什么冤情和委屈,值得他豁出性命和健康去抗争,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记者把他请进了我们的演播室,现在就请大家听一听王秀力对丹东鸿利集团暴力拆迁,违法侵权造成当事人巨额财产损失,还打伤员工,毁坏工厂财物等等罪恶行径的血泪控诉。此案距今已有11年,王秀力为了维权找遍了丹东的所有部门,都没有人管。难道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王秀力的案子就不应该得到地方有关部门的重视吗,鸿利集团暴力强拆,拆掉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拆烂的是纯朴善良的民心,拆毁的是共和国以民为本的根基。希望丹东市有关部门能够重视王秀力反映的问题,积极调查,认真解决。光华通讯社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辽宁鸿利集团违法强拆 十一年不给回迁无补偿
  申诉人:王秀力 电话:15114107138 申诉事由 我在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聚宝街有1200平米承租房、418平米私产房,其中承租房1999年1月合法取得,此房原承租人系丹东市布鞋厂,由于该厂破产和欠租,房屋所有人丹东房产局将使用权收回并租让给我,我经营一个小工厂,按期缴纳租金。期间辽宁鸿利集团利峰公司在该厂区搞经营性开发。2006年3月1日在没有任何手续和我不知情下深更半夜进行强拆,场内的锅炉、变电所、库存、档案、办公设施全部被毁,并打伤值班人员,损失巨大。事发当日报辖区六道口派出所,但至今已11年未予处理,虽经多次交涉,六道口派出所也不予处理。 更大的侵犯我的公民合法权利的是鸿利集团至今长达11年逍遥法外,虽经多次上访,也不予对我进行丝毫补偿,公理何在,法律何在,这就是政府所谓的中国梦吗?`2016年5月4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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