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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伟大践行者

发布时间: 2019-09-22 15:02社会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是深受藏族人民爱戴的卓越的宗教领袖,他一生都在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是深受藏族人民爱戴的卓越的宗教领袖,他一生都在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道路。他继承格鲁派始祖宗喀巴大师的法统,坚持改革,兴利除弊,从有益于人民利益出发,努力把佛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教义与爱国主义精神结合起来,把“普渡众生”的宏愿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协调起来。

  和平解放前的西藏社会是一个领主庄园制的农奴社会,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牧场和绝大部分牲畜都属于“三大领主”,即官家(地方政府)、寺院和贵族。据当时有关方面公布的统计数字,这三种农奴主及他们的家属子女,只占西藏100万人口中的5%左右。

  过去,寺院的统治者几乎都是农奴主。寺院在高利贷和商业方面对于农奴和牧奴的剥削,比官家和贵族更苛刻。有的寺院内还设有各种刑具和牢狱,对于农奴、牧奴和下层僧人可以任意处罚,其残酷程度同别的农奴主对农奴和牧奴的处罚没有什么区别。

  改革黑暗、腐朽、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建设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新西藏,使西藏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完全符合藏族人民的心愿和根本利益,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1949年9月青海解放到1959年3月,少年时期的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把主要精力用于学习、钻研佛学经典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丰富、领导能力的提高,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西藏工委领导下,他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帮助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保卫国防,向广大僧俗宣传《共同纲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传共产党、人民政府的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消除宗教界人士的思想顾虑、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清除帝国主义势力和分裂主义分子在宗教界上层人士中的影响,团结宗教界人士,建立广泛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为顺利进行民主改革、建设新西藏作出了别人无法替代的贡献。

  从1959年3月到1962年,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的同时,寺院开展了以“三反”(反叛乱、反特权、反剥削)为重点的宗教改革。在这场改革中,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向中央和西藏工委提出,首先在日喀则地区,在扎什伦布寺进行宗教改革试点,以便取得经验,向全区推广。

  在“三反”运动取得重大胜利、基本上废除了寺院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之后,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又领导寺院进行民主管理的试点。1960年,扎什伦布寺成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担任第一届主任委员。这是藏族历史上第一个以贫苦僧人为主体、经广大僧众民主选举产生的管理机构,在藏传佛教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提出的寺院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宪法进寺院,进行民主管理;广大僧尼既要爱国守法、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又要充分尊重和照顾寺院本身的特点,保证僧尼能够进行正当的宗教活动和对佛教经典的学习、研讨。

  1961年1月23日,毛泽东主席会见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并同他亲切交谈。在讨论西藏工作时,毛泽东对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这些主张给予充分肯定,毛泽东说:“宗教问题上你是行家里手,你提的主张很好,就按你的办。”对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提出的要有3000名僧人专门学习研究佛学经典、他们的生活由政府包起来的意见,毛泽东说,赞成有几千人学经,成为佛学知识分子。

  针对当时在宗教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实际情况,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通过周恩来总理向毛主席、党中央反映西藏和其他藏区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在谈到宗教问题时,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提出五项原则:寺院放弃剥削压迫;实行民主管理;宪法进寺院,执行政府法令;喇嘛参加劳动;各教派专门从事研讨佛学的僧人和老弱喇嘛的生活由政府负责解决。

  1962年7月20日,周恩来总理接见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张经武、张国华、阿沛、帕巴拉等在京的西藏领导人,在谈到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对宗教改革的建议时,周恩来总理对五项原则表示赞赏。他风趣地说:“在外交上,我们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上叫作‘潘查希拉’。大师提出的五项原则,也可以说是我们在宗教工作方面的‘潘查希拉’,是有创造性的。”周恩来总理强调指出:“这是大师的一个创造。”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提出这些建议时,年仅23岁,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和宗教改革也才两年多。有人说,这些主张和建议,是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身边或身后的人提出来的,有高人指点。当时笔者也在大师身边做一些翻译工作,我可以负责任地说: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身边和身后没有能够提出这种见解的人,更没有什么“高人”,完全是大师自己思考的结果。这说明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是一位早熟型、睿智聪慧的杰出人物。

  从1978年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复出到圆寂,恰恰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的10年。这期间,为了恢复和发展由于“左”的错误而遭到严重破坏的宗教政策,为了开放和维修寺院,保障群众正当的宗教活动,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殚精竭虑、劳累奔波,付出了大量心血。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不只是宗教界本身的事情,而且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革开放的需要,对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国家分裂、维护全社会的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他同时指出,为了保持法统、弘扬佛法,不仅要从政治上纠正“左”的错误,还要继承宗喀巴大师的改革精神,不断完善宗教自身,使之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群众的需要。

  这一时期,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用很大的精力专门探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开展正当的宗教活动这一重大课题,他认为这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际意义。1982年,在中央有关部门和时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的支持和指导下,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亲自领导了扎什伦布寺的整顿工作,并选举产生了新的民主管理委员会。1985年11月,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提出了《关于在扎什伦布寺进行社会主义条件下寺院管理试点的建议要点》,继续他从1960年开始的在寺院进行民主管理的试验,经中央和有关部门批准,正式开始实施。1987年8月,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到日喀则视察,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调查研究,总结试点经验。在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直接领导下,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反复强调,佛教教义的核心是诸恶莫作、诸善奉行、清净我心、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广积功德。根据佛教“普渡众生”“积善积德”的教义,宗教界应该多做有利于国家、有利于民族、有利于人民的好事情,而不能一味地从教民那里领布拖、收供奉。他说:在这方面,佛教不如基督教、天主教和其他教派。现在维修寺院,也不要太豪华、太奢侈。大师多次指出:我们修复开放寺庙,主要目的是满足广大信教群众宗教活动的需要,继承和发扬佛教教义。寺院不在多少,而在于能否成为继承和发扬佛教教义的场所,能否成为按佛教教义弃恶积善、自制利他的场所。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寺院是国家公民中宗教职业人员组成的群众性集体组织,寺院和在寺僧众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与此同时,僧尼大众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寺院的主要职能仍然是宗教活动场所,是佛教修持场所、佛教知识分子培养场所、佛教文化艺术传播场所,同时又是历史、文物、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场所,旅游场所以及社会基层组织。

  早在上世纪80年代,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就提出以寺院为依托开展必要的旅游观光活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他认为,这对带动藏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群众的收入、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提出“以教治教”“寺要像寺”“僧要像僧”的原则,还倡导要逐步实行“以寺养寺”,减轻国家和群众负担,并对社会有所贡献。僧尼适当参加生产劳动,不但可以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也有益于身心健康。

  在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倡导和主持下,经中央批准,在北京创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他亲自担任院长,目的是为培养政治上热爱祖国、宗教上有较高造诣的佛学知识分子。1987年9月1日,在西黄寺举行隆重的开学典礼,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习仲勋等领导人出席,表示祝贺和支持。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在开学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学员们“发大心、立大志,树伟大理想,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而奋斗。”

  1989年1月,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前往扎什伦布寺参加“班禅东陵扎什南捷”开光大典。大典刚刚结束,大师于1月24日召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就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搞好寺院的民主管理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令人感到痛心的是,仅仅3天后,他因操劳过度骤然辞世,留下永久的遗憾。

《中国民族报》(2019年2月12日 07版)

(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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