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递补体检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我县部分岗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审查及递补体检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17:00。
地点: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珙县巡场镇新桥街46号、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综合大厅18号窗口)
(二)递补体检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17:00。
地点: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珙县巡场镇新桥街46号、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综合大厅18号窗口)
三、递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及体检手续:
(一)《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1.非教师岗位。《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2.教师岗位。《岗位表》上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及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递补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1张。(注: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请于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17:00点前提供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出具的怀孕检查报告,以办理延缓体检项目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场当日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联系电话:0831-4318967。
附件下载:
珙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原标题:珙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递补体检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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