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构建长效机制 全力建设美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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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从2013年开始,东丽区开展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区民政局结合东丽区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尝试探究美丽社区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美丽社区构筑幸福家园
2013年以来,东丽区按照“居民自治规范化、管理手段现代化、办事服务便捷化、人文环境宜居化、生活方式文明化、群众参与广泛化”的标准打造美丽社区,截至2016年,东丽区共创建市级美丽社区49个。
(一)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深化美丽社区建设
近年来,东丽区将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将美丽社区建设纳入了造福群众、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通过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全面提升社区建设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
一是坚持政策先导。结合天津市相关文件要求及东丽区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并出台了《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东丽区清洁社区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划指导东丽区社区建设的服务与管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东丽区结合实际起草了《东丽区社区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东丽区社区工作站暂行规定》等,出台了《东丽区关于建立“三会”制度的意见》、《东丽区社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社区配套性文件,通过规划引领,科学推进美丽社区创建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调整充实了东丽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两名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民政、建设、规划、财政等34个部门及各街道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同时,将美丽社区创建工作纳入清洁社区行动中,成立了区清洁社区行动分指挥部,由区民政局、区房管局主要领导为负责人,区发改委、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各街道为成员,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美丽社区。
(二)加强部门配合,推进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整洁的社区环境,良好的社区生态,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深化清洁社区行动,由区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区房管、执法、市容园林、妇联等相关部门,整合职能,推动社区环境整改落实。
首先,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区综合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清脏拆违治乱整治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集中整治社区私搭乱建、摆摊设点、饲养家禽等问题。
其次,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对物业企业的指导监督,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小区公共部位的日常清扫保洁。
再次,加强社区自我管理。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社区自我管理,发挥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协商议事会等多方作用,采取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开展民主协商等方式,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社区环境。
最后,加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妇联等群团作用,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大讲堂、环保工艺品制作等活动,加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宣传教育,创建低碳环保“绿色楼门”。
(三)加强设施建设,优化社区居住环境
完善的社区基础设施,良好的社区居住环境,是推进社区建设的基础保障。东丽区以旧楼区提升改造、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提升社区居住环境质量。
第一,推进旧楼区提升改造。2012年以来,东丽区共完成45个成片旧楼小区提升改造任务并进行长效管理。出台了《东丽区关于建立旧楼区改造后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对旧楼区管理服务模式、社区职责等作了详细规定,建立了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第二,完成社区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制定并印发了《东丽区关于提升改造社区办公及服务设施用房建设的意见》。成立了以区领导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建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做实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对全区55个不达标的社区办公及服务设施用房进行提升改造。
(四)加强社区创新管理,推进社区服务与管理
一是推进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围绕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导、社区党员和居民为主体的“一核多元”治理架构,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工站、社会组织、协商议事会“五位一体”管理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对物业公司、业委会和群众团体的指导和管理,形成高效服务体系。
二是创新社区管理,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区11个街道20个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社区,试点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实施“OSM现场管理系统”,梳理社区服务项目,建立“全能社工”和“一门受理、后台协同办理”机制,落实社区专职人员周末值班、全天候电话接听服务等制度,延长服务时间,做好服务有效供给。落实服务专项经费,实施党群公益创新服务项目运作,采取项目征集、购买服务等方式加以推进,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是以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为框架,搭建社区服务工作平台。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全区社区划分网格708个,选配“两长六员”7105人。指导社区居委会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区、街道、社区三个层面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区信息动态管理。
四是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截至目前,共有15人取得国家中级社工师资格证书,148人取得国家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526人取得天津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全部实现持证上岗。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分级管理制度,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定期组织培训。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展慰问空巢老人、“全民大清扫”、周日大集、学雷锋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进一步繁荣社区文化建设
首先,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行“1+n+x”组建模式,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实行一级主体、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率达100%。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东丽区于2016年举办了“东丽区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在全区征集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其次,繁荣社区文化。结合文明城区创建活动,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传统美德、科普知识、身心健康和法制教育宣传等活动。在新市镇社区推动开展居民文明新风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区居民素质。帮助社区培养文化活动骨干,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
强化责任意识补齐工作短板
(一)美丽社区长效管理的认识需进一步加强。近几年,在美丽社区创建过程中,各街道、社区能够对照美丽社区建设指标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但建成后的长效管理没有及时跟上。部分街道、社区只注重“创”,在“建”成后的长效管理上不够重视。
(二)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加强配合。美丽社区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配合,通力协作,统筹进行。目前,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各部门配合不密切。
(三)美丽社区长效管理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居民知晓率是美丽社区创建指标之一。要加强在建成后维护美丽社区成果上的宣传力度,从宣传方式、宣传内容等方面创新,让居民真正了解到美丽社区建成后居民是最大受益者。
完善长效机制提升设建水平
(一)完善美丽社区长效管理考评监督机制
首先,建立美丽社区长效管理机制,每月定期对已建成美丽社区进行考评,让再巡查回头看成为常态,进一步巩固美丽社区创建成果,确保美丽社区建设不断深化,“美”在长远。其次,完善考评内容及考评标准。对照美丽社区建设指标体系,结合东丽区社区建设实际,制定美丽社区长效管理月考评内容,制定考评标准。再次,建立健全有区民政局、区市容委、区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街道主管领导及社区居委会主任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考评队伍。街道及社区考评人员采取互查的方式进行考评,通过互相对比,查找不足,相互促进。最后,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将考评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考评结果排在前三名的给予资金奖励,对于排在后三名的采取约谈方式,促进整改。
(二)完善美丽社区创建组织协调机制
健全美丽社区长效管理组织协调机构,将美丽社区长效管理工作列为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美丽社区长效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对照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责任、主动作为。
(三)完善美丽社区长效管理宣传发动机制
一是构筑立体宣传平台,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宣传政府加强美丽社区长效管理的重要举措,介绍美丽社区长效管理的有益成果,增进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充分利用“88908890”等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投诉服务电话,全天候免费受理居民反映的社区不美丽事务,并就问题处理成效对市民进行满意度追踪回访,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三是成立“社区志愿者监督队”,让社区居民从美丽社区长效管理的局外人变成自家人。设立监督奖励基金,大力表彰参与美丽社区长效管理的先进个人,发挥激励带动作用。四是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居民参与美丽社区长效管理的责任感和荣誉感,逐步形成齐心协力建设美丽社区的良好工作格局。区民政局宁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