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关于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2月3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伟元
主席团: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草案)》)。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划纲要和6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开展调研,组织召开10场征求意见座谈会,视察规划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和专家的意见,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调研意见》转发市政府。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和前期调研成果,计划预算委员会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现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
本市生产总值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1.5万亿元的目标,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特区一体化建设加快,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成功举办大运会、前海蛇口自贸区挂牌等,城市地位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改革和全方位开放取得重大进展。尽管“十二五”期间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城市承载能力严重受限,公共安全和城市治理成为制约发展的短板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规划纲要(草案)》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制定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体现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意见。《规划纲要(草案)》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总体上看是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为更好地完成我市“十三五”规划目标,计划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力。坚持创新驱动、质量引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加大对创新的扶持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加快发展未来产业,推进现代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低碳经济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二)深化改革开放,争创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率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深化政府服务方式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人口调控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构建现代城市社区治理体系。
(三)加快社会建设,提高民生福利水平。把社会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坚持共建共享,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严守城市安全发展底线。推动教育、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养老等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打造“平安深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创建国际化城市。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标准和水平,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强化东中西三轴辐射带动,促进南北两带优化提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释放更多土地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实现特区一体化,加大原特区外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原特区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着力培育区域增长极。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强化生态红线管理,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城市绿色提升行动,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全面加强法治化建设,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建成公平公正安定有序的一流法治城市。
(五)加强规划协调和监督检查,保障规划顺利实施。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为统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保持协调统一,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对规划中提出的任务、政策等要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到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新区)的工作中。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宣传力度,自觉接受市民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应当进行评估,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中期评估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前 言
“十二五”期间,深圳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在继承中创新、发展中突破,率先走出一条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之路,为经济特区未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圳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记使命、勇于担当,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践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不断增创新优势、迈上新台阶,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和实施各区(新区)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对于深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圳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实现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圳要率先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有效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和风险挑战,以特区的担当践行国家战略,以特区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深圳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在质量引领、创新驱动、改革开放中奋力拼搏、砥砺前行,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迈向“四个全面”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一、主动创新发展理念,经济发展迈入质量时代
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始终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稳、结构优、动力强、效益好、消耗少的良好态势。经济规模和质量效益同步提升,2015年本市生产总值超过1.75万亿元,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1.5万亿元的目标,进出口总额4425.5亿美元,出口总额实现二十三连冠。人均GDP达到15.8万元,每平方公里产出GDP、财政收入均居全国大城市首位,万元GDP能耗和水耗分别累计下降19.5%和43%,以更少的资源能源消耗、更低的环境成本支撑了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成为首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二、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驱动成为经济发展主引擎
深入实施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获批成为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向引领式创新和全面创新迈进,三次位居福布斯中国大陆创新城市榜首。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4.05%,规模实现五年翻番。国家、省和市级创新载体达1283家,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国家基因库、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使用,光启研究院、华大基因等新型研究机构快速发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加速集聚,引进“孔雀计划”创新团队63个。创新成果不断涌现,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超过5万件,连续十二年居全国首位,第四代移动通信、基因测序、超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技术水平居全球前列。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落户深圳,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柴火空间等一批众创空间蓬勃发展,高交会、IT领袖峰会、BT领袖峰会等成为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三、超前布局梯次型现代产业体系,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实质性突破
坚持产业升级和区域转型并举,梯次型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4%,占GDP比重提高到40%,成为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最大、集聚性最强的城市。未来产业超前布局,不断创造新的优质产业增量。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中心地位不断巩固,总部经济影响力持续扩大,服务业占GDP比重达58.8%,4家本土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优势传统产业加速向价值链高端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价值含量和竞争力显著提高,五年淘汰转型低端企业超1.7万家。产业集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15个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加快,23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着力打造改革开放新平台,重点领域改革和全方位开放取得重大进展
主动承接国家、省242项改革任务,重点领域改革实现新突破,形成了一批引领性制度成果。深入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审批事项253项。率先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投融资体制、土地管理制度、国资国企、社会组织等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连续两届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率先启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前海战略平台开发开放步伐加快,22条先行先试政策顺利落地,深港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创新、产业发展全面推进。开放型经济水平持续提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挂牌。粤港澳大湾区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制定实施发展湾区经济、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的若干意见。深莞惠与河源、汕尾“3+2”经济圈合作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提速,援疆援藏、对口帮扶贵州四川以及省内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取得新成效。获2014年度珠三角“九年大跨越”考核全省第一。
五、全面实施重大民生建设工程,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加大,实施12项重大民生工程,九大类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6734亿元,年均增长29.7%。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新增中小学学位13.2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达825所,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建成招生,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等一批特色学院建设加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山大学·深圳获批建设。医疗卫生事业迈出新步伐,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投入运营,三级医院从9家增至25家,三甲医院从3家增至10家,病床数从2.3万张增至3.7万张,新增执业医生6900名。文体事业取得新进步,被授予“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称号,四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功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我市设立高等教育创新中心。社会保障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居全国领先水平,新增安排保障性住房24万套、养老床位4762张。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深入开展“平安深圳”专项活动,实施“风景林工程”和“织网工程”,社会组织超过10000家,注册志愿者120.9万人。国防动员工作取得新成效,连续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六、深入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实现双优化
实施两轮特区一体化三年计划,原特区外投资五年累计超过8899亿元,占全市总投资70%以上,特区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深圳机场第二跑道、T3航站楼、广深客运专线、厦深铁路、深圳北站、福田火车站、坪山站等重大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地铁日均客运量超过300万人次,位居国内各大城市第四位,沿江高速、博深高速、新彩通道等建成通车。资源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西气东输二线正式供气,岭澳核电二期投入商业运行,清林径引水、公明供水调蓄工程、抽水蓄能电站等进展顺利。推进大气环境、水环境和绿化美化三大工程,2015年PM2.5年均浓度降至29.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为内地副省级以上城市最优;新建污水管网1402公里,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7座,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66.5万吨提高到479.5万吨;建成2400公里绿道,总长和密度居珠三角城市首位。节能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低碳发展持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成交额居全国第二,国际低碳城成为中欧可持续城镇化合作旗舰项目。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列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第二节 发展环境
深刻认识国际国内发展环境与形势的重大变化,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担当精神,在抢抓机遇中增强主动,在应对挑战中保持定力,在改革创新中释放活力,再创经济特区发展新优势。
一、国际环境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主要经济体走势分化。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体系加快重构,贸易保护主义强化。国际分工格局深度调整,发达国家加紧实施“再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加速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我国制造业面临高端回流和中低端分流的“双重挤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加速渗透到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经济正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人类生活新空间。深圳必须强化全球视野和前瞻思维,准确把握世界经济格局新趋势,深度融入全球创新链,在新的国际经济坐标系中谋划更高质量发展,建设成为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重要引擎。
二、国内环境
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然广阔。国内经济步入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特征的新常态,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开放共赢、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形成。深圳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率先开辟新常态下质量型发展新路径,大力发展湾区经济,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实现特区更大发展。
三、机遇与挑战
深圳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率先进入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稳定增长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理念新、质量高、韧劲足、潜力大,有能力、有条件率先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实现特区新发展。深圳作为全国先行发展的地区,要向更高发展阶段跨越提升,就必须正视超常规发展和超大型城市建设中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在经济增速放缓常态化下,经济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加剧,推进结构优化和保持较高经济效益难度增大;城市承载能力严重受限,优质公共资源供给不足,人口压力增大与高端人才短缺并存;快速城市化遗留问题凸显,环境污染、公共安全和城市治理成为制约发展的短板;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突破思想观念和利益固化的藩篱难度加大。
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圳必须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之路,释放开放互动、绿色低碳的巨大潜能,汇聚协调均衡、共建共享的强大力量,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率先突破,在应对国际竞争中占得先机,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主动担当,继续种好国家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打造创新发展的高地、成为包容发展的示范城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深圳在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担当新使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坚持党的领导,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深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主要目标任务是:
——努力建成更具改革开放引领作用的经济特区。继续发挥好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和示范区作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率先在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国家“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先锋作用,前海开发开放取得重大突破,率先建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努力建成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落实《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率先形成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掌握一批事关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技术,聚集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和研究团队,拥有一批世界知名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努力建成更具辐射力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成为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标杆。金融中心、国际物流枢纽城市功能显著增强,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配置中心、信息资源交流中心和高端商务活动聚集地。湾区经济形态和布局得到强化,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枢纽城市。现代产业体系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四大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巩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引擎作用更加突出,服务业高端化特征更加明显,未来产业初具规模,优势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国际产业创新中心。
——努力建成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坚持依托内地、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更加善于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成为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先行区,成为若干领域在亚太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和对外投资总额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培育形成一批新的本土跨国企业,城市生产生活环境、管理方式、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程度显著提高,引进国际组织实现重大突破,国际交流活动更趋频繁。
——努力建成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实现全体市民共建共享、包容发展。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让群众享有更优质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有品质的文化服务,民生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使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
第三章 基本要求和战略路径
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总目标,以创新驱动、质量引领、全面改革增强发展新动力,以信息经济、绿色低碳培育发展新优势,以协调均衡、开放共赢、共建共享构筑发展新格局,以文化强市、依法治市提升整体软实力,实现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第一节 突出创新驱动 汇聚高端发展新动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突出开放创新、全面创新和原始创新,强化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促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四众发展”,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全球领先的创新之城。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创新基础支撑,提升源头创新能力,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从应用技术创新向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创新转变,实现从跟随创新向自主创新、引领创新迈进。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知识联盟,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坚持开放创新,促进国内外创新资源与深圳创新创业环境有机融合,推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区域协同创新,提升参与全球创新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联动,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打造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先导、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以优势传统产业为重要组成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产业创新与商业模式、企业、文化、金融创新融合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集中涌现,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打造产业新引擎,构建世界级产业创新发展策源地。
——构筑创新人才高地。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创新作用,更加注重强化人才激励机制,更加注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全面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坚持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并举,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人才载体建设,海纳天下英才,建设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营造激励创新环境。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完善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协调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创新。弘扬特区创新文化,完善鼓励创新、支持创造、激励创业的政策措施,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构建更具活力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
第二节 突出质量引领 构建全面发展新优势
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把质量作为新常态下第一追求,更加注重企业效益、民生效益、生态效益,全面推进质量、标准、品牌、信誉“四位一体”建设,加快构建大质量大标准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发展率先全面步入质量时代。
——加快实现质量型发展。坚持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始终保持追求卓越的质量自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推动消费与创新相互渗透,以新需求牵引新技术、催生新产业,以新技术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进一步提升产品价值和技术含量,实现产业结构再优化再升级。
——创建国际一流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标准体系,实施更广泛、更先进、更严格的质量和标准控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加快创建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深圳标准,在若干重点领域成为国际标准引领者。把深圳标准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率先在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领域制定实施更高标准,以领先的标准抢占发展先机、赢得竞争主动。
——树立城市品牌和信誉。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深圳品牌,使深圳制造成为产品高端、技术先进、管理卓越和服务优质的品牌象征。打造诚信深圳,完善信用体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深圳品牌、深圳信誉成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第三节 突出互联融合 抢占信息经济发展制高点
主动顺应全球信息化、网络化深入发展的新趋势,全面优化重构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的深刻变革,率先迈入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智能化的信息经济时代,构筑城市竞争新优势。
——塑造开放共享的产业新生态。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拓展人机交互、互联互通、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完善信息经济发展的关键载体。以信息化推动企业组织扁平化和无边界化,加快形成平等、开放、分享的组织结构,推动产业组织全球化、服务化、平台化,激发信息经济发展活力。
——打造跨界融合的经济新形态。以提升网络承载力、突破核心技术、创新智能硬件、深化信息服务为重点,构建纵向垂直整合、结构优化完备的信息通信产业,形成技术水平高、渗透力强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泛应用,培育壮大分享经济,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发展。
——开启线上线下互动的智慧新生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感知系统建设,推进公共资源数字化和可视化,打造全面感知、万物互联的智慧深圳。有序推进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构建全业务覆盖、全流程办理的电子政务平台和公共服务云,实现一站式、即时性的政府云服务。加快智慧城区和智慧社区建设,鼓励发展移动互联、服务共享的网络消费,促进市民生活方式智慧化。
第四节 突出协调均衡 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改善城市发展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强化各区协作协同,实现城市安全、均衡、有序发展。
——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严把安全关、质量关,把安全贯穿到城市发展各环节、各领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水资源、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保障,完善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和防灾减灾等能力建设,推进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快实现特区一体化。加大对原特区外地区的投入力度,统筹提升原特区外城市功能,以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薄弱环节为切入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事关城市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工程。加快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培育若干新的增长极,以点带面推动产城融合,形成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的发展格局。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坚持“三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发展策略,加强城市设计,推进向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结构发展,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实施东进战略和中轴提升战略,打通联接东部、辐射粤东的战略通道,在保护中科学开发东部。统筹开发陆海空和地下“四维空间”,以更大力度推进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系统推进城市发展。统筹安排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立足各区的比较优势,鼓励优势互补、功能互动,形成特色化定位、差异化开发的协调发展格局。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在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第五节 突出绿色低碳 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绿色富市、绿色惠民,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
——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红线管理,全面推进水、大气等环境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城市绿色提升行动,不断增加城市绿量,增进市民绿色福利,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构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对促进经济转型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管理制度,完善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力发展低碳经济,鼓励和引导低碳生活,努力建成绿色低碳之城。
——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构建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努力建成循环发展示范城市。
第六节 突出开放共赢 打造“一带一路”战略枢纽
开放是繁荣的必由之路。继续发挥深圳在全国新一轮对外开放中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资源,以开放合作拓展发展空间,促进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合作新格局。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发挥深圳地缘、商缘、人缘优势,以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为重点,全面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合作,成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撑。主动参与“信息丝绸之路”建设,推进海港、空港、信息港等多港联动。积极推进经贸合作,争取在重点国别、优先领域、关键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设全球一流湾区城市。以世界著名湾区城市为标杆,立足深圳、携手港澳、协同珠三角,打造高端产业形态,强化要素配置能力,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彰显城市国际化风范。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湾区经济发展能级,在更大范围集聚资源、拓展市场、外溢发展,努力建设创新能力卓越、产业层级高端、交通网络发达、辐射功能强大的全球一流湾区城市。
——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平台。按照“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要求,高标准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进一步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构建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制度框架,推进体制机制和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创新,打造我国自贸区建设的新标杆。
——开创区域合作新局面。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深莞惠和河源、汕尾“3+2”经济圈建设,打通与周边城市战略通道,加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不断扩大深圳经济腹地空间。全面提升深港、深澳合作水平,深化社会、民生、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领域交流合作,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第七节 突出共建共享 增进市民群众福祉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加大民生投入,以民生改善夯实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使全体市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建立民生优先的财政投入机制,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实施,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事业发展,促进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增强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薄弱环节服务能力,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民生基础。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建立与超大城市人口发展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政策体系,动态优化项目及标准,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来深建设者市民化步伐。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营造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和谐氛围。
第八节 突出文化强市 增强城市软实力
文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传承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弘扬特区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城市文化的凝聚力。
——弘扬特区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塑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城市精神和人文理念。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激发文化创造力。大力弘扬特区改革、开放、创新、创业、包容、拼搏、关爱和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奋发向上的强大正能量。
——繁荣城市文化。实施“文化+”行动计划,拓展文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和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城市文化品牌建设,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创作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化作品,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大城市文化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城市文化影响力。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和关爱工程,加强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基层文体设施网络,推广全民健身。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衡化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满足市民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九节 突出依法治市 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法治理念贯穿到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推进科学立法。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创新立法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使立法更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提升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下沉执法重心,推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机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创新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司法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推行司法责任制。全面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推动全民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活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第十节 突出市场导向 释放全面改革红利
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决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率先在重大改革上引领示范、在难点问题上探索攻坚,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继续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实现政府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逐步建立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机构改革,创新政府运行机制,完善适应大部门制科学运作的规则制度,率先建成行政审批少、依法行政好、行政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的服务型政府。
——强化市场决定性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深入推进财政、金融、国资国企等领域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聚焦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技、土地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等重点改革实现新突破,加快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人口、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改革试验的先行探索作用,以局部试点和基层创新为先导,带动整体改革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第四章 建设国际领先的创新型城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深圳在国际创新体系中的地位,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第一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一、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导作用
强化企业和企业家在科技、产业、人才、教育等公共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政府企业间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承担国家科研基地建设任务。深入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结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建研发平台。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带动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效益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骨干企业,形成若干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群。到2020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0家。
二、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和完善,加大对发明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申请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从大向强、从多向优的转变,率先建成知识产权强市。
三、加大对企业创新扶持力度
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推进企业内部资源平台化,激发员工创造力。丰富和完善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企业家成长环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第二节 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
一、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积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先试,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完善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以互联网应用推动各类创新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共享,形成多方参与的高效协同机制。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快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科研活动分类支持机制,强化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的稳定支持。
二、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继续加大孵化器、加速器和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创新设计、公共检测、科技信息和专业技术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财政投入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每年发放1亿元科技创新券。完善科技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技术转移、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积极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领域,建成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
三、强化金融对创新的助推作用
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资本链的有效融合,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鼓励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推动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上市或挂牌交易,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票据。积极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作用,推动政府创投引导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鼓励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开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创新业务,加快科技保险等多样化金融服务方式发展。
四、打造国际创客中心
积极拓展创客发展空间,推进创客创业基地、应用孵化平台等创客载体建设,支持柴火空间、梧桐思创等创客空间加快发展。着力打造创客活动品牌,办好深圳国际创客周、创客大赛和创客马拉松等系列活动,吸引国际创客人才和资金集聚。全面提升创客服务能力,搭建多层次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创客辅导、融资、软硬件开源共享、产品推广等全过程服务。到2020年,新增创客服务平台40个,新增创客空间200个。
第三节 提升创新发展能级
一、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在基础性和战略性科技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基础设施,形成重大源头创新与前沿突破的强力支撑。促进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国家基因库等提升发展,建成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更多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实施高等院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校建设产学研基地,加快发展虚拟大学园、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创新平台。支持科学家和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创办多种模式的新型科研机构,积极与国内外先进科研机构共建高水平的研究机构。
二、加快核心技术创新
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实施前沿技术攻关“登峰计划”,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在下一代通信网络、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数字化装备、高端芯片、节能环保等领域,实现一批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重点突破,部分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围绕新兴产业和交叉领域,集中力量突破技术瓶颈,抢占科技制高点。到2020年,组织实施1000项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三、加速重大创新成果转化
推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业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技术成果应用示范计划,大力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工程,促进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应用推广和成果转化。改革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制度,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体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改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准入管理,建立便捷高效的监管模式。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政策体系,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鼓励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带动创新产品规模化应用。
四、加强高层次开放创新合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对接全球创新资源,融入国际创新网络,不断扩大国际创新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依托高交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吸引国内外顶级科技组织、科研机构和跨国企业来深设立研发中心。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承担和组织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深化“深港创新圈”建设,与香港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国际技术贸易交易平台、创投融资服务平台和科技服务中心。提升区域协同创新水平,推进深莞惠、珠三角、泛珠三角乃至更大区域的创新合作,构建功能互补、分工合理的区域创新体系。
第四节 构筑人才高地
一、建设多元化的卓越人才队伍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实现“数量型人口红利”向“质量型人口红利”转变。实施全民素质提升计划,推动人才战略与人口战略紧密结合,实现人口结构性调整。高标准推进“孔雀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发展壮大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拔尖、掌握核心技术的产业领军人才。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技能人才认定评价社会化改革,完善现代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和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分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加大各领域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在金融、医疗、教育、文化、法律等领域加快集聚一批高素质、国际化、创新型专业人才。到2020年,新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团队10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2000名,新增技能人才60万人。
二、优化人才发展的生态环境
加强人才政策创新,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激励机制,构建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人才工作立法,强化人才法治保障。落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强化科研成果激励机制,加大对作出重大科技贡献的优秀创新团队和人才的奖励。继续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多元评价主体和多维度评价标准,推进人才市场化评价和认定,建立人才举荐制度。全面清理和打破妨碍人才流动的制度障碍,建立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继续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优化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多渠道加大人才安居住房供给,探索建立新型人才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逐步扩大人才住房保障覆盖范围,提高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标准。发挥前海作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加大人才政策创新力度,努力建设人才特区。
三、打造一流的人才服务体系
加大人才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构建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高人才服务效率,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模式。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服务机制,开辟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各类人才提供便利服务。探索简化外籍人才出入境和居留手续。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积极开展人才市场化和社会化服务。完善人才荣誉和奖励制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人文环境。
第五章 建设更具辐射力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
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力,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创新中心、消费中心、物流枢纽城市,构建世界级产业创新发展策源地,实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级集聚配置要素资源,增强对接世界、服务全国的能力,打造开放创新转型升级新高地,加快建设国际产业创新中心。
第一节 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巩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化、融合化、集聚化、智能化发展,壮大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文化创意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围绕生物医药、高端医学影像、基因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材料、数字内容、高效储能等领域,统筹布局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应用示范和产业化等环节重大工程,提升先进技术的创新与集成能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中兴通讯新一代信息通信等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打造高端特色产业群。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达到3万亿元。
专栏3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集成电路:重点引进12英寸逻辑器件、存储器芯片生产线项目,导入16/10nm生产工艺,积极开展移动智能终端、指纹识别、信息安全、物联网、汽车电子、航空航天与军工等重点领域芯片设计研发,大力发展先进封装测试技术和集成电路关键设备、仪器及材料等配套产业。
新型显示:加快第11代氧化物半导体及OLED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和全球首条4.5代AMOLED柔性显示器面板生产线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TFT-LCD技术升级,大力开展OLED、3D显示、LTPS、激光显示等新型显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
基因技术: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国家基因库等基础平台建设。加强种质创新、基因挖掘、育种技术等基因技术应用,实现全产业链育种技术突破。推进基因检测技术在遗传性疾病大规模筛查上的应用,探索基因组检测、基因身份证等新应用领域。
高端医学影像:开展医学成像系统和图像处理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医学成像新材料、器件和核心部件,推动医学影像系统整机技术产业化。
新能源汽车:加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研发,实现燃料电池、高效电机、储能材料、智能汽车等领域关键技术的突破,加快坪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
高端材料:加快电池添加剂、导热膜、透明导电膜等新产品研发,推进石墨烯材料在电子产品、光伏电池、汽车电池等领域应用示范。
数字内容:加快研发3D图形引擎、3D场景建模、3D视频编解码、高逼真快速渲染、虚拟现实等技术,积极制定数字标准、内容标准和技术标准,推动新媒体、数字视听、动漫游戏等产业高端发展。
节能环保:开展能耗动态监测装备以及大气、地表和地下水等领域环境质量监测仪器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开发分散式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处理、生态修复等技术、装备和环保材料。
二、加快发展未来产业
拓展未来产业发展空间,加大生命健康、航空航天、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力度,围绕生命信息、高端医疗、航空电子、无人机、机器人、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发展前景好、技术水平高、价值含量高的重大项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壮大蓝色经济,实施国家海洋工程装备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优先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海水淡化等产业,组建深圳海洋研究院,打造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市。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积极承接国家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紧密跟踪全球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超前谋划一批新的未来产业。到2020年,未来产业规模达到1万亿元。
专栏4 未来产业重点领域
卫星制造与应用:研制北斗地基增强、北斗位置服务与管理等地面系统。开发各类移动导航终端设备,形成智能终端和授时同步产品等集成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加快微小卫星研发制造基地建设。
航空电子设备:重点突破关键机载电子设备系统集成、地空通信、人机智能交互等核心技术;推动陀螺仪等核心零组件、飞行通信等关键机载电子设备系统集成、综合指挥调度等机场电子设备系统的研发。
机器人:重点推进工业机器人在3C行业、电子制造、注塑冲压、物流分拣等领域应用示范。围绕安防监控、家政服务、外科手术、健康照护、特种监测等领域,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机器人。
可穿戴设备:围绕信息娱乐与社交分享、医疗与健康监测、健身与运动、军用与特种用途等应用领域,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头盔、挂件、眼镜、腕表、手环等新型可穿戴设备产品及服务。
新型健康技术:研发人成体干细胞及人多能干细胞临床应用技术,加快实施一批干细胞临床试验、新药研发等示范项目。加快数字化健康管理设备研发,推进远程影像诊断、远程会诊、远程手术指导等远程医疗试点。
三、推进现代服务业高端化发展
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增强金融、现代物流等支柱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和建筑设计,推动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市场化发展,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促进商贸会展服务高端化发展,旅游服务多样化发展,体育、生命健康和教育服务产业化发展,家庭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发展,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构建功能完善、管理规范、高效高质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达71%左右。
专栏5 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
科技服务业: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
专业服务业:重点发展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经纪代理、人力资源等领域,加强深港专业服务合作交流,提升专业服务业国际化水平,以前海合作区、福田区为核心打造专业服务集聚高地。
商贸会展业:重点发展电子商务、O2O等“互联网+流通”模式,推动传统商业经营模式转变,鼓励绿色商贸流通。加快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和国际会议中心建设,提升会展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水平。
旅游服务业:重点发展邮轮游艇、在线旅游等高端业态,培育假日游、运动休闲游、滨海生态游、出境游等特色品牌,加快大鹏半岛旅游休闲度假区等一批旅游基础资源开发类项目建设,打造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
四、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应用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改进优势传统产业生产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提高产品价值含量,打造全球知名品牌。围绕两化融合、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等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率。以黄金珠宝、钟表、服装、眼镜、家具等行业为重点,推进数字化设计、信息化改造,实现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和绿色化。
第二节 建设国际化金融创新中心
一、提升创新型金融中心功能
丰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支持传统金融机构跨行业整合资源,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大力引进国际性金融机构,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拓宽跨境资金流通渠道,完善跨境资产交易机制,探索构建跨境人民币资产市场。鼓励开展利率汇率产品创新,推动扩大商业银行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加速银行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证券基金行业,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配合国家推进“深港通”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不断完善市场层次、产品系列和服务功能,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创新发展,争取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拓展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功能,鼓励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创新,重点发展专业性保险公司和培育再保险市场。大力发展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聚集一批国际财富管理机构,打造跨境财富管理中心。规范发展私募金融,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良性发展。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左右。
二、加快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改革创新
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保险资金在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养老健康服务等领域运用。加快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促进低碳生态城市发展。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配合推动建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机制,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金融租赁和消费金融。探索金融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深化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和跨国企业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加快发展出口信用保险、航运金融、离岸金融等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资产。
三、营造支撑创新的金融发展环境
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制度规则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巩固金融差异化发展的竞争优势。加快金融学科和特色学院建设,依托资本市场学院打造全国性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平台。优化金融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功能集聚区,强化福田-罗湖金融中心地位,高标准打造深圳金融街,加速前海金融产业集聚。推动组建地方金融投资控股平台,培育和固化金融产业资源。
四、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工作联动,建立区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健全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的资金托管清算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新兴金融业态监管。深入开展金融法治宣传,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金融市场法治环境,完善地方金融执法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外汇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第三节 建设国际化物流枢纽城市
一、推动物流服务模式创新
实施物流标准化工程,鼓励重点物流企业参与物流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的制定,积极推进与国际通行标准对接,建立绿色物流评估标准和认证体系。支持物流先进技术和高端装备研发,加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信息技术、智能仓储、车载及手持终端等在物流全流程的使用。增强供应链管理服务功能,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积极拓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管理咨询等新兴业务,打造集物流控制、信息、结算、专业服务于一体的供应链管理中心。到2020年,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5%左右。
二、加强物流基础平台建设
发挥物流园区资源要素优势和集聚效应,推动物流企业和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配套企业融合发展,构建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物流平台网络。加强骨干物流网络与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鼓励发展智能快件箱、冷链储藏柜等新型社区配送设施,形成层级合理、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物流仓储配送网络,提高“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能力。积极构建服务全球贸易和营销网络、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平台体系,打造全国性跨境电商物流集散中心。
三、增强物流枢纽辐射带动能力
加强与国内物流枢纽的跨区域合作,促进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打造适应国际中转、采购、配送、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国际物流体系,构建覆盖华南、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物流服务网络。支持民营航空公司发展,支持航空公司在深圳开通货运航线,拓展国际航空物流市场。支持建立深港澳台货运代理企业协作联盟,增辟中国-东盟主要物流通道,打造中国与东盟间重要物流集散地。
第四节 打造国际化消费中心
一、拓展国际化消费空间
鼓励专业品牌企业、专业市场、传统批发市场、主要商业街区完善网络营销渠道,加快各类商业集聚区和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快建设大型边境免税购物中心和区域性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打造电子信息、黄金珠宝、工艺礼品、服装等商品的国际采购中心。优化实体商业布局,加快大铲湾汽车口岸及商贸中心建设,推动罗湖“大金三角”国际商业中心改造升级,推进华强北片区打造以信息通讯产品和服务为特色的国际商贸圈。拓展虚拟消费空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创新经营和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到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3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5万亿元。
二、营造国际一流消费环境
引进国际先进管理理念与服务模式,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消费领域标准体系,塑造高品质、国际化的商业形象,营造更加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消费环境的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价格欺诈行为。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政策性试点,推动电子发票应用、电子合同标准制定、电子商务征信服务和诚信交易。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者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多元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和社会监督机制。
三、打造国际时尚消费目的地
促进消费、转型、创新“三者互动”,打造展示时尚、引领潮流的国际消费目的地。鼓励发展买手制百货、体验型购物中心、主题概念店等新兴业态,促进个性化定制、商品众筹、社区团购等新型消费模式发展。培育信息、绿色、健康养老、旅游休闲、文体教育等消费新热点,打造智能家居、无人机等时尚消费发源地。完善中国电子市场价格指数、水贝o中国珠宝指数等指数平台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品牌、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专栏6 现代服务业重大工程
金融中心:建立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和新金融清算所,加快平安金融中心、深圳建行大厦、深圳工行大厦、招商证券大厦、信通金融大厦、大成基金大厦、舜远金融大厦、国信金融大厦、中投证券大厦、中信金融中心、五矿金融大厦、红土创新广场等项目建设。沿深南大道香蜜湖片区规划建设国际一流金融街区。
供应链管理总部:着力推进顺丰总部大厦、信利康电商大厦、朗华(物流)供应链外包基地与虚拟生产中心等项目建设。
物流园区:重点推进龙华黎光物流园、清水河国际汽车物流产业园、海格零售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
核心商圈:加快建成罗湖“大金三角”国际商业中心、福田中心商业区、华润深圳湾国际商业中心、宝安中心商业区、龙城中心商业区、龙华新城商业中心等核心商圈。
第五节 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和信誉建设
制定出台完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结构性减负政策,压缩落后产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实施标准创新工程,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进国家级学会,加快组建一批产业标准联盟,推动超材料、下一代高速大容量光传输、高通量基因测序等优势技术成为国际标准。实施质量创新工程,健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政策规划体系和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深圳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完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国际互认。实施品牌创新工程,建设品牌文化,引导企业增强以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深圳品牌。
二、加快发展总部经济
优化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统筹推进总部基地的规划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世界500强、大型央企和民营领军企业集团,支持在深设立国际总部、区域总部或职能性总部,推动一批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落户。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加快形成一批拥有世界品牌的大企业。鼓励本土企业开展跨国经营,通过跨国并购、海外上市等方式拓展海外市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
三、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研发先进适用或独具特色的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国际性展会。完善创新型产业用房政策,为上市公司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空间支持。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企业改制上市,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六章 建设信息经济为先导的智慧城市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培育跨界融合的产业生态,构建交流共享的服务平台,拓展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推进信息产业化、产业智能化、城市智慧化,率先构建信息生产力、获取信息红利,抢占信息经济发展制高点,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之城。
第一节 打造国际一流信息港
一、超前布局下一代网络基础设施
实施“宽带深圳”行动计划,构建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提升高速传送、灵活调度和智能适配能力。全面推进光纤到户改造,加快建成“全光网城市”。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演进升级和协同发展,启动5G商用。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和降费行动,优化电信资费结构。全面提升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的超前布局和商用。加快“三网”融合进程,推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参与国家多轨道宽带卫星通信网络建设,打造天地一体、无缝覆盖的信息网络。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参与东盟信息港等亚太互联互通网络建设。到2020年,建成国内领先的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家庭宽带用户光纤接入能力达到300Mbps,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9%,重要公益性公共场所免费无线宽带覆盖率达到99%。
二、构建互联网应用基础平台
完善统一的政务云服务平台,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鼓励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形成面向城市管理、民生服务、行业应用等领域的系列专业云体系。开展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统筹部署物联网感知设施和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分布式资源共享的信息资源库,打造安全可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联网创新服务体系。
三、建立安全可控的网络空间
加快发展信息安全产业,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专项,开展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安全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网络安全、入侵检测、身份验证、可信计算、数据安全等网络和信息安全产品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培育本土网络与信息安全骨干企业。建立重要信息使用管理和安全评价机制,加大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强化无线电频率管理和安全保障,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加大网上违法行为、违法信息联合查处力度,打击网络信息诈骗犯罪,营造可信安全的网络环境。
第二节 推进信息基础产业高端发展
一、打造信息基础产业新优势
巩固提升电子核心基础产业,引领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网络化和绿色化发展,建设全球领先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聚焦优势资源,突破集成电路设备制造和先进封装测试等核心关键环节。提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材料的国产化率,持续扩大低温多晶硅和氧化物液晶面板生产能力,推进柔性显示、超高分辨率显示等技术产业化进程。支持智能终端操作系统、云操作系统、新型数据库等基础软件的创新发展,促进移动终端、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相互适配和协同发展。重点发展微型化的片式容阻感、低功耗高集成度的智能传感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加快发展高性能服务器、嵌入式计算机、3D打印设备及关键零配件。
二、推动信息技术基础创新和融合创新
前瞻布局信息技术创新链,引领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发展。抢抓新型基础材料技术引发的信息技术革命重大机遇,在石墨烯、碳纳米管等前沿技术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创新载体。大力推动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等未来网络技术试验验证和应用示范,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占领国际标准制定主导权。积极开展海量存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量子加密等互联网应用技术攻关。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生物芯片、增材制造等交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产业链+创新链”专项,加速多学科技术融合创新。
三、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
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加快研发大型通用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大数据分析发掘软件、数据可视化软件和海量数据存储设备、大数据一体机等硬件产品。推动大数据与通信设备、智能终端、车联网等信息产品集成创新,围绕工业大数据、新兴产业大数据、创业创新大数据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应用工程。加快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统一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交换与开放力度,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的社会化应用体系。
第三节 发展跨界融合的现代互联网产业
一、“互联网+”智能制造
实施“中国制造2025”深圳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重点突破工业软件、高端传感器等关键技术,加强工业网络标识和地址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工业云平台。围绕智能工厂、智能机器、智能产品的发展需求,选择重点领域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动核心软硬件、工业网络设备等核心产品产业化和深度应用,打造多方参与、自主可控的智能制造生态系统。鼓励在装备领域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产业园区积极运用网络化生产组织模式。到2020年,先进制造产业规模大幅增长,在通讯设备等领域培育规模超万亿的产业集群,在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领域培育规模超过两千亿的产业集群,在新能源汽车、海工装备、集成电路设计等领域形成规模超千亿的产业集群,在医疗器械等领域形成规模超过五百亿的产业集群。
二、“互联网+”现代服务业
加快推进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传统服务业的宽带互联、移动互联,实现全服务流程的无缝对接和线上线下的自由切换。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培育一批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支持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业务相互延展和深度合作,形成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格局。大力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支持建设移动电子商务和智能物流开放平台,提升电子商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大规模协作、大众智慧在生产性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培育分享经济新模式,鼓励在汽车租赁、房屋出租、家政服务等消费领域开展分享服务。
三、打造“互联网+”产业生态
推动企业内部各个生产环节通过网络平台高效互动,提升与外部资源灵活对接能力和内生治理能力。组织开展面向产业链服务的协同型组织示范工程,重点依托龙头企业或第三方组织整合产业上下游资源,实现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信息资源的高度集聚、精准对接和充分共享。创新面向跨产业链的生态型组织模式,提高多学科交叉突破的群体创新发展水平。
专栏7 “互联网+”重点领域
互联网创新应用:支持研发基于海量终端接入、海量信息存储和计算的IaaS、PaaS、SaaS服务产品、服务平台和解决方案。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各环节的应用。
工业强基:围绕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基础技术等方面建设10-20家新型科研机构,推进高世代氧化物半导体及OLED新型显示器件等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新型传感器、控制系统、伺服驱动、机器人本体、系统集成等环节,组织实施超过250个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智能制造:加快建设空港新城、坂雪岗科技城和聚龙智谷等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加快推进龙岗、龙华、宝安、光明的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园区发展,重点扶持10-15家有基础有实力的大企业发展云制造。
增材制造:重点开发金属、无机非金属、医用等3D打印材料以及高精度打印设备、用户级打印工艺,培育3D打印设计服务企业,形成“云服务平台+软件+3D打印”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建设一批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利用云服务平台开展金融核心业务。推动金融集成电路卡全面应用,提升电子现金的使用率和便捷性。
第四节 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
一、增强网络化精准治理能力
完善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教育、医疗、证照等主题信息资源库,加快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深入推进“织网工程”,加快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实现基层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同城通办,最大限度便利群众。推进各部门加强信息化和业务流程优化,推行统一受理、协同处理、结果督导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快网上政府建设,推动建立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政务体系,全面落实跨部门、跨领域协同和网上并联审批机制,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移动政务、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舆情管理,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
二、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
加快交通、能源、给排水、环保、应急等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构建全流程的智能供水供电监控系统,普及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海陆”一体化规划和土地海洋智能执法平台,实现陆域海域国土海洋资源监测监管的智慧化支撑。以构筑“科技护城墙”为龙头,建设全面设防、一体运作、精确定位的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综合防控信息大平台,打造智慧型、主动式城市安全防护体系。
三、打造全程全时的在线公共服务体系
搭建智慧医疗卫生综合业务系统,建立统一的市民健康服务门户,建成一批智慧医院、智慧社康中心试点项目,推动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在医疗机构间共享。推进教育管理和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应用,加快各级各类教育数据和资源的整合共享。建设一体化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护理机构等网络互联、信息互通,深入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建成电子政务、医疗健康、公安警务、法律服务、教育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管理、智慧停车、地铁信息、智慧气象等云平台。
专栏8 信息惠民重点领域
智慧交通:构建道路设施、公交车辆、停车场等交通各要素状态的全面感知体系,建设综合交通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智能车辆控制系统和车联网生态系统。
智慧环保:打造统一的环境保护监控、监测平台,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控平台,建设能耗监测体系,实现大型公共场所、主要用能行业100%智能节能监测。
智慧医疗:建成涵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等领域的综合业务系统,形成可感知、可追溯的医疗卫生管理服务新模式。
智慧教育:整合共享各级各类教育数据和资源,实现对教育质量、招生考试、学生信息、师资配置及学生就业等全程化、智慧化管理,构建“教育云+智慧校园”的教育教学模式。
智慧社区:鼓励建设社区共享服务平台,在餐饮、家政、娱乐、购物等领域打造社区互联的消费生态系统,组织实施一批社区经济应用示范项目。
第七章 建设协调均衡的现代化城市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牢牢守住安全、环境、人口、土地底线,统筹优化空间、规模、产业布局,科学推进规划、建设、管理,形成东西协同、多元组团、开放联动的城市空间格局,建立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紧凑集约、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全面实现特区一体化,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功能完善、精明增长的可持续发展典范城市。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一、强化东中西三轴辐射带动
实施城市东进战略,以轨道交通为先导,以高快速骨干路网为支撑,加快东部基础设施建设,打通连接东部、辐射粤东的战略通道,推动东部发展轴由罗湖、盐田向龙岗、坪山、大鹏延伸,建设与西部中心功能协同、交相呼应的东部中心。实施中轴提升战略,推动中部发展轴由福田通过广深港客专南联香港,由龙华、光明向北延伸,加快龙华新区和光明新区的开发建设。提升西部发展层级,推动西部发展轴由南山蛇口半岛北经前海、空港新城、沙井、松岗,联系东莞西部并通往广州,重点将前海和南山、宝安中心区域发展成为新的市级中心。
二、促进南北两带优化提升
北部发展带依托大外环高速和轨道交通,串联坪山、龙岗大中心城、平湖、观澜、光明和空港新城等重要区域,以坪山站、平湖站、深圳机场等交通枢纽为节点,构筑高端产业集聚、现代物流发达、城市功能强大的重要发展带。南部发展带以原特区带状组团结构为基础,串联前海、南山、福田、罗湖、盐田、大鹏等重要区域,以盐田港和西部港区为东西出海口,构筑以科技、金融、贸易、休闲旅游为特色的重要发展带。
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区域协同,统筹推进各区发挥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在强化福田-罗湖中心和前海-南山-宝安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基础上,加快培育龙岗-坪山东部发展中心,构筑创新、教育、智能制造、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加快盐田、光明、龙华、大鹏中心城区的发展,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
专栏9 各区(新区)发展定位
福田:努力打造金融高地、专业服务高地、创新创业高地、智慧人文高地,建成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和首善之区。
罗湖:推进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创建国家消费型经济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区,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区。
南山:加快形成与城市中心区相匹配的经济、科技创新、文化教育和国际交往等综合功能,建成宜居宜业的国际化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
盐田:加快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成民生幸福优城、生态旅游美城和现代化国际化滨海港城。
宝安:大力促进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区、创新型产业名城、宜业宜居活力之区。
龙岗:增强综合功能,提升发展能级,加快建设东部中心和高端商务集聚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区。
光明:大力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区和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区,打造高技术产业基地、绿色生态新城。
坪山:建设国家级新能源汽车及生物产业基地、现代产业集聚的东部智造中心,加快形成深圳东北门户和辐射粤东的区域增长极。
龙华:加快高端要素聚集,发展高铁经济,打造高端服务和智能制造聚集高地,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中轴新城。
大鹏:高水平建设国际生物谷,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努力建成国际一流的生态岛、生物岛、生命岛和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四、释放更多土地资源
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市域面积的50%以内。加大土地整备力度,强力推进建设用地清退工作,重点清退一级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用地。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坚持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等多种模式并举,实现用地供应约12.5平方公里。加强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探索地上地下联动更新实施机制。积极开展片区统筹试点,以提升城市功能为导向,实现区域城市更新联动。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备释放50平方公里用地。
五、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坚持陆海统筹、科学用海,有序推进围填海,以前海、大鹏东西两翼为重点,以深圳湾、大鹏湾、大亚湾、珠江口湾区为核心,打造滨海城市空间形态。加快低空空间开发利用,积极参与国家低空空域改革试点,形成有利于通航发展的低空空域保障环境。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推进地下空间利用规范化管理,构建功能完备、安全方便、环境宜人的地下空间体系。
第二节 加快实现特区一体化
一、加大原特区外地区政策支持力度
开展特区一体化五年攻坚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把更多的资源、财力向原特区外倾斜,市本级财政投向原特区外及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占全市比重提高到80%以上。高水平推进深度城市化,开展光明新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快龙岗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提升原特区外产业发展能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原特区外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强化原特区内外高效通勤和一体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重点在原特区外的交通、医疗、教育、治安和环保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新建高中、大学、大型医院和文体场馆原则上布局于原特区外。加快推进坪山枢纽、平湖枢纽等综合交通枢纽和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原二线关口交通设施改造,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城中村市容环境提升,加快原二线“插花地”整治。到2020年,原特区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实现特区一体化发展。
三、着力培育区域增长极
加快空港新城、坂雪岗科技城等重点区域开发,打造特区一体化发展新平台。创新重点区域开发建设体制机制,立足优势、突出特色、一区一策,全方位统筹推进规划和配套建设。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关联性强、带动效应好的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加快培育多层次、各具特色的产业空间载体,形成多个承担城市和区域重要服务功能的经济增长极。
第三节 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一、建设具有强大辐射力的对外通道体系
优化港口布局,适应集装箱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加快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和航道建设,布局覆盖全球的航运航线网,强化深圳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优势。提升深圳机场国际枢纽功能,加快机场综合性集疏运体系建设,深化珠三角机场合作,开辟直通国际枢纽城市航线航班,加快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加快对外铁路新通道建设,积极推动赣深客专、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沿海客专以及深惠、深莞、深珠城际轨道等规划建设,建成广深港客专深圳福田至香港段、穗莞深城际轨道,努力建设综合性铁路枢纽。加快深中通道等战略性通道建设,建设集约化、现代化国家公路主枢纽,提升对泛珠三角区域乃至全国的辐射能力。到2020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800万标准箱,机场客运吞吐量达到4800万人次,国际航线达到48条。
二、打造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
全面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基本建成轨道三期及三期调整工程,加快建设轨道四期工程,推进现代有轨电车试验线建设。加快构建与轨道交通一体化的地面公交线网体系,推进前海枢纽、车公庙枢纽等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公交综合车场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中运量公交福坂示范线和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建设。完善高快速路网,大力推进干线道路规划建设,加快次干道与支路网建设,加强原二线关内外主次干路对接。优化停车管理政策,推动立体智能综合停车场规划建设。提升交通环境品质,持续开展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打通交通拥堵瓶颈,基本消除断头路,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和交通安全治理。
三、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建设高品质、立体化的步行单元,加快山海休闲廊道建设,建成市民中心-笔架山连廊、罗湖“大金三角”慢行圈、宝安中心片区及车公庙片区等一批示范区。改善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环境,推进福田中心区、莲花北、布心、后海等片区的慢行交通设施建设。完善轨道站周边设施配套,建设慢行交通廊道联系轨道、公交站点以及商业、居住和办公集中地,推动自行车租赁系统的互联互通,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专栏10 战略通道及城市交通重大工程
海港:启动铜鼓航道二期工程、盐田港东港区、大铲湾二期和宝安综合港区建设,加快南山港区妈湾作业区海星码头改造工程、太子湾国际邮轮母港建设。
空港:推进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第三跑道、T4航站区一期工程建设,实现双跑道独立运行,完成南头直升机场搬迁工作,打造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
铁路:建成广深港客专深圳福田至香港段、穗莞深城际,建设赣深客专、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启动深惠、深莞、深珠城际轨道以及沿海客专等项目前期工作,研究布局对外国家铁路新通道。提升深圳北站、东站、坪山站、平湖站、西丽站功能,规划新的高铁客运站,打造陆空一体化综合枢纽。
轨道交通:基本建成轨道交通三期(6、7、8、9、11号线)工程、三期调整(10号线及2、3、4、5、6、9号线延长线)工程,加快建设轨道四期工程。
干线道路:加快深中通道、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沿江高速二期、沿一线快速通道、玉龙通道、深惠、深汕、惠盐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等一批重要通道建设。建成南坪快速路三期、坂银通道、坪盐通道、鹏坝通道、龙海通道、春风隧道、龙盐快速路、丹平快速二期、石清大道二期等,完成107国道、梅观路、龙大高速、南光高速市政化改造以及皇岗路下沉改造、沙河西路快速化改造。
第四节 提高市政设施现代化水平
一、构建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完善500千伏电网主网架,加快城市配电网建设。积极引进滇西北、粤东等市外电源,推进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等市内支撑电源建设,增强电力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迭福LNG接收站等天然气接收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燃气输配管网,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进石油储运设施布局调整,加快建设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仓储区。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电源,鼓励区域集中供热(冷)和能源梯级利用,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到2020年,建成110千伏以上变电站300座,居民管道燃气用户达到225万户。
专栏11 能源保障重大工程
电网:建设滇西北至广东±800KV特高压直流深圳段、祯州站至现代站等输电线路,规划新建500KV现代站、东方站、坪山站等输变电工程。在光明新区试点简化电压等级序列,在前海、国际低碳城试点建设智能电网。
电源:推进大唐宝昌电厂和京能钰湖电厂扩建,加快华电坪山等燃气热电冷联供及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建成深圳抽水蓄能电站。
油气:推进迭福LNG接收站、下洞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西气东输二线LNG应急调峰站建设,加快市政燃气管道及调压站、国家成品油储备深圳油库、液化石油气仓储区建设。
二、建设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体系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西江引水工程)及深圳境内配套工程规划建设,建成公明供水调蓄、清林径引水调蓄、铜锣径水库扩建等水源工程,推进小型水库的整合利用,建立双水源供水体系,确保应急供水储备满足三个月需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水源保护区雨污分流、入库河流综合治理、水库隔离围网和水源地生态修复等工程。完善水厂布局,加快水厂升级改造。优化供水网络,继续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开展新一轮社区管网改造。
专栏12 安全优质供水重大工程
原水保障:开展立新、苗坑水厂等35座供水水库隔离围网建设。推进公明、清林径、铜锣径等饮用水源水库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水厂优化:扩建南山、红木山等7座水厂,新增供水规模100万吨/天。推进南山、盐田港等9座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工艺升级。
供水管网:开展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和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完成25万户住宅供水管网改造,加快社区供水管网改造,新规划改造447个小区。
三、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创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完善标准规范,加大政府投入,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有序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城市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在有条件的区域配套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加强公共管线维护管理,集成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燃气等地下市政设施信息,建成综合管网信息库、统一管线信息平台和全覆盖的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到2020年,建成干线综合管廊超过80公里。
第八章 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城市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就是竞争力的发展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建立城市碳排放约束机制,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形成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全国生态环境最优的绿色低碳之城。
第一节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一、加快低碳经济发展
制定低碳发展促进条例,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法治环境。围绕碳排放达峰目标制定低碳发展路线图,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定期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扩大碳排放权交易领域和范围,打造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鼓励和支持低碳技术创新,建立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加大低碳产业发展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新兴低碳产业发展。加强城市碳汇体系建设,增强碳汇能力。加快国际低碳清洁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低碳发展国际合作。加快国际低碳城建设,实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探索建立土地出让与项目碳排放水平挂钩机制,扩大国际低碳城论坛影响力,创建国家低碳发展示范区。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快充电设施网络规划和建设,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现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化、公交车和物流车电动化,公交大巴电动化率达到100%。推进绿色清洁生产、绿色回收、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等,实现资源循环化、智能化回收处理。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探索个人碳账户积分试点,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加快建筑工业化,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绿色建筑总面积超过7000万平方米。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标准,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快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示范和推广,全面推动交通、工业、商贸及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促进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实施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加强节能改造、节能服务体系和节能基础能力等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能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雨洪、再生水、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推广节水产品、器具及节水新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生活、建筑、工业和危险废弃物的利用和处置,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电子废弃物回收及再利用体系。坚持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按照国际先进标准新扩建垃圾焚烧等环保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光明、坪山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
专栏13 绿色低碳循环重大工程
绿色发展示范:加快推进绿色港口、绿色机场、绿色公交、绿色货运、绿色建筑、绿色社区、城市低排放控制区等应用示范。开展超低能耗、零能耗和正能效建筑试点;开展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研究。
循环发展试点: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加快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建设,开展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及回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试点。
国际低碳城建设:加快国际低碳城启动区分布式能源站、碳汇森林公园、中美低碳建筑与社区创新实验中心、丁山河综合整治、智能化固废垃圾回收示范等项目建设。
第二节 强化环境治理和保护
一、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
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推进治水提质,打造“渗、滞、蓄、净、用、排”有机结合的水系统,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原特区外排水管网专业化运营,建设污水管网4260公里。完善污水处理厂布局,加快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和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83万立方米/天。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低影响开发区达到建成区面积的20%以上。完善山洪截流分洪,实施雨洪调蓄和暴雨管理,加快排涝泵站、分洪通道和海堤建设,基本消除城市内涝风险区。实施九大流域水系整治,强化深圳湾、前海湾等重点海域环境综合治理,实现跨(边)界河流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以上。
专栏14 水生态系统重大工程
海绵城市:建成光明凤凰城、大空港、坝光片区、国际低碳城、大运新城等20个低影响开发区。
防洪排涝:新建前海外围、宝安中心区、沙井桥头等23个片区排涝工程;加快前海-南山排水深隧系统、布吉河分洪通道、金湖水库分洪工程建设;加快大空港、坝光海堤工程建设,推进东部海堤重建和大亚湾海堤加固。
污水管网:原特区内改造完善污水管网208公里;原特区外新建污水管网4052公里。
治污设施:续建福田污水厂,新扩建洪湖、沙井等19座污水厂,改造罗芳、蛇口等19座污水厂。
流域治理:综合治理144条河流,长度约552公里,其中深圳河湾流域23公里,前海(大铲湾)水系30公里,珠江口流域36公里,茅洲河流域170公里,观澜河流域114公里,龙岗河流域81公里,坪山河流域48公里,大鹏湾水系16公里,大亚湾水系34公里。
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成国内领先的大气质量预报预警监测系统。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新车排放标准力争与欧盟同步,实施严格的柴油车总量控制措施。加快建设绿色港口,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转用低硫燃油、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油改电”,率先建立低硫排放控制区。提升电厂排放标准,完成污染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力度,全面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加强工程机械、场内机械、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集装箱运输车等移动源污染治理,鼓励采用电动、LNG等清洁能源机械,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禁止园林垃圾及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强化餐饮业污染源控制。
专栏15 大气质量提升重点领域
大气质量预报预警监测系统:通过地面站、垂直高塔、超级站、无人机、卫星等空天一体化的大气观测设施,实现城市区域尺度的大气环境质量及污染来源监测、预报和预警。
柴油车及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探索在用柴油车和柴油工程机械安装颗粒物捕集器,推广LNG燃料重型货运车、电动轻型货运车以及电动、LNG等清洁能源工程机械。
涂装清洗生产线清洁化改造:在工业涂装生产线全面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推广使用水性、UV、高固份涂料。在电子、机械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推广使用水基清洗剂。
岸电建设与推广:建设船舶岸电设施20套左右,实现50%的远洋集装箱船舶使用岸电。
内河及港作船舶清洁燃料推广:在新建造的内河、江海直达及港作船舶中推广使用LNG燃料,鼓励在用船舶更换使用LNG燃料的发动机。
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完成158台柴油锅炉、231台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改造。
三、强化土壤和噪声污染控制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基本农田和受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的综合整治,优先保护耕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加强对重点行业、区域及设施周边的土壤风险识别与监控。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建设噪声屏障、安装降噪装置、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严格防控工业、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建筑噪声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执法。
第三节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推进生态环保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强化以企业为单元的总量控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创建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积极打造“公园之城”
加快推进三洲田森林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自然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实施公园绿地与生态绿廊贯通工程,以大型公园绿地为组团,以城市绿廊、道路廊道、绿道网、河流水系廊道为骨架,打造多层次、多功能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积极推进立体绿化,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到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8平方米。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强化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严格控制一级水源保护区、主干河道两侧等生态敏感区域。加快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采石场、取土场、裸露山体与边坡的复绿工程,开展城市主要道路硬质边坡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滨海湿地、河口、河道岸线和海湾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推进海洋生物资源和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恢复工程,推动深圳湾湿地加入拉姆萨尔国际湿地公约。健全外来动植物疫病疫情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构筑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安全防护网络。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专栏16 生态环境提升重大工程
公园建设:推进三洲田森林公园、光明森林公园、罗田森林公园、银湖山郊野公园等公园建设,新建和改造社区公园300个,到2020年公园总数超过1000个。
湿地保护:打造以“五河(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两岸(东部海岸、西部海岸)多库(各水库)”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的保护。
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开展西丽水库等饮用水源水库生态修复及底泥清理,对梅林、茜坑等41座水库开展周边生态修复。
第九章 建设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
全面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特区、湾区、自贸区叠加优势,积极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加快自贸区建设和前海开发开放,强化区域合作,在建设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中发挥引领作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一流湾区名城和开放之城。
第一节 主动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一、加快构建经贸合作中心
实施拓展新兴市场、开拓“一带一路”市场专项计划,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深度挖掘东南亚国家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市场潜力,加强与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及南、北美洲经贸合作,开拓巴基斯坦等新兴市场,积极参与粤新欧国际大通道建设。依托丝绸之路多方合作机制,打造高标准综合经贸促进平台,着力推进中国(深圳)-印尼电子产业园、中国(深圳)-越南(海防)经贸合作区、招商局中白商贸物流园区等重点中外合作园区建设。支持优势企业开拓沿线国家市场,走出去建设营销网络、生产基地和区域总部。到2020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贸易总额达到1650亿美元。
二、拓展产业合作新空间
加快与沿线国家产业融合和互补发展,构筑以品牌、技术、资本和管理为主导的新型区域产业合作体系。鼓励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与东盟等国家开展产能合作,加强海工装备产业合作,拓展远洋渔业发展空间,积极参与国家南海资源开发。全面布局面向沿线国家的物流支点,参与重点港口建设,共建临港产业园区。争取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和主权基金、投资基金落户,大力发展贸易金融业务。鼓励企业与沿线国家在能源及上游领域开展合作,参与油气和矿产资源开发,扩大能源技术装备出口。加大沿线国家资源和农产品进口。
三、强化人文交流纽带
依托文博会“一带一路”专馆、高交会丝绸之路专区、前海合作论坛等重要平台,全面深化与沿线国家人文交流与合作,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积极参加国家与沿线国家互办的国际文化活动,推进国际友城文化周等人文交流项目,鼓励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文化产品出口。加快推动与沿线国家知名医学院和科研机构合作办医,积极引进沿线国家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旅游合作,发展海上丝绸之路旅游专线。完善友城布局,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地方及城市友城关系。加强与沿线国家华人华侨的广泛联谊、密切联系和常态来往。
第二节 携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一、建设国际化湾区名城
大力发展高价值服务、高技术研发等高端业态,提升湾区经济核心要素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打造产业发达、功能强大、开放互动、集聚外溢的湾区经济。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加强资本、管理、服务和技术输出,促进更多企业形成全球布局。加快国际语言环境、国际化优质商圈和生活社区建设,营造开放多元的国际化氛围,打造集聚国际要素资源的战略高地。优化湾区开发强度梯次,构建世界级滨海天际线,打造国际一流水准的湾区都市景观,彰显湾区名城国际魅力。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全面对接和发展要素高效流动,促进发展创新、增长联动、利益融合,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经济区域。
二、加强深港澳深度合作
全面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CEPA有关协议,积极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等为载体,全面加强与香港在金融和专业服务、科技文化、医疗教育、环境保护、法制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快深港边界地区开发建设,深化深港口岸、港口、机场合作,开展港深西部快速轨道前期研究,共同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加快整合口岸资源,完成皇岗口岸、沙头角口岸的整体改造,改善深圳湾口岸配套设施,推动梅沙口岸恢复使用,建成莲塘/香园围口岸等基础设施。深化深澳合作,共同拓展葡语国家市场。推进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建设,完善深圳与中山、珠海、香港、澳门的快速直达航线,实现与粤港澳湾区城市1小时通达。
三、推进珠江口东岸协同发展
落实深莞惠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一体化进程,构建“两横两纵多中心”空间布局,建设珠江口东岸科技创新走廊。推进深莞惠和河源、汕尾“3+2”经济圈建设,建成若干跨区域共建的低碳发展合作试验区和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区域市政、信息、能源等设施对接,基本建成以城际铁路和高快速路为骨架、衔接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中心城区一小时互达。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健全合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城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快建成起步区30平方公里城市框架,支持合作区产城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到2020年,合作区生产总值超过225亿元。
第三节 加快自贸片区建设和前海开发开放
一、创新自贸片区和前海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优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新模式。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深化口岸通关监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前海检察院建设,创新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国际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创新行政服务模式,发布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行政权责清单。完善廉政监管体制机制,打造廉洁示范区。推进前海蛇口自贸城、前海国际金融城、香港现代产业城和蛇口国际枢纽港“三城一港”建设,打造深港澳合作新平台,努力成为我国自贸区建设的新标杆,形成一批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建设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完善深港金融同业合作机制,促进金融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深化两地在金融市场、机构、人才等领域合作。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示范区功能,探索建立与自贸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深化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创新,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建设。加快金融业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探索建设新型跨境金融服务基础设施,配合推动深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和保险市场融合发展。完善金融招商政策体系,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加速集聚。探索创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金融论坛,加强金融品牌宣传和推广。支持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监管创新试点,率先探索跨部门、跨市场协作的混业监管模式。
三、建设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
依托深港两地国际贸易基础、海空港物流设施和国际网络资源,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争创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平行进口贸易、保税展示交易等新型业态,提升国际贸易综合功能。实施前海深港合作“万千百十”工程,强化专业服务业、法律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文化合作,推进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蛇口网谷、南海意库等发展。
四、增强自贸片区辐射带动功能
发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通过“规则对接”与“产业对接”相结合,加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制度推广和功能延展。加强片区空间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前海区块与蛇口区块的一体化联动和差异化发展,促进自贸片区与南山、宝安等周边城区的融合发展。发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高端要素集聚优势,增强服务珠三角制造业企业的能力,打通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通道。
专栏17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重大工程
重大基础设施:加快前海湾综合交通枢纽、妈湾跨海通道工程、大南山隧道、望海路下穿通道工程、月亮湾大道快速化改造等项目建设。
前海水城:建成双界河、桂庙河、前湾河和月湾河水廊道,实现水廊道互相连通。
重大产业项目:加快腾讯前海大厦、华润前海中心、民生电商前海总部大厦、弘毅全球PE中心、前海要素交易广场、嘉里前海总部、恒昌信息产业总部大楼、世茂金融中心、前海自贸大厦、金立总部大厦、香缤前海金融中心、深国际智慧港先期项目、招商局前海自由贸易中心一期等项目建设。
第四节 增创开放合作新优势
一、提升对外经济合作水平
探索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境外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重点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科技文化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简化境外投资管理模式,完善财税、金融、信息、风险防控、中介服务等多层次的支持境外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国际贸易摩擦、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和应对机制,强化大通关协作,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外贸发展转型升级,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促进加工贸易从委托加工制造向委托设计和自主品牌制造一体化转型,实现“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市建设。实施积极的进口战略,鼓励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保税监管区域转型升级和功能提升,打造华南乃至全国进口商品集散地。
二、促进更广范围区域合作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积极参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打通战略通道,全面加强产业经贸与能源资源合作,促进产业梯度转移和协作配套,进一步提升与珠三角及周边区域的战略合作层级。深化深圳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其它战略区域的合作,支持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拓展更广阔发展空间。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带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台湾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开辟对台新航线。
三、加大对口帮扶力度
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贵州等地区和省内河源、汕尾对口帮扶“双到”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四川广安、陕西富平等深圳产业园的建设水平。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切实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科学安排帮扶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扩大帮扶开发综合效应。加强与喀什等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合作,加快推进喀什深圳城、喀什深圳产业园等建设,助力喀什建设成为中巴经济走廊桥头堡,打通新时期对外开放的战略“双通道”。
第十章 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
坚持共建共享,把增进市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守城市安全发展底线,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化增加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努力建成平安和谐、包容发展的幸福之城。
第一节 推动教育开放创新发展
一、创新发展高等教育
推动高校分类发展,实施高校卓越发展计划,提升办学规模和质量,构建有深圳特色的开放式国际化高等教育体系。支持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鼓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探索境内外合作新经验,推动中山大学·深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建成招生,加快建设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等一批特色学院。推进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强化产学研用结合,打造一批国际一流学科专业。到2020年,高校达18所左右,在校生约20万人。
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有效衔接,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深圳技术大学等应用技术型本科大学规划建设。大力发展高职教育,鼓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探索开展高职本科教育和中高职联合教育。促进中职学校优化专业特色发展,推进职业院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办学。加强职业院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职业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2.5万人。
三、促进基础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大力实施基础教育工程,加大中小学学位供给,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程。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多渠道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实施基础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引进和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规模及覆盖面,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60%。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支持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制度,建成深圳第二特殊教育学校。“十三五”期间,新增中小学学位23万个左右。
四、发展多元特色教育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完善民办学校分类支持政策,实施民办中小学校质量提升计划,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多元、优质、特色发展。支持民办学校与国内外知名教育机构开展校际交流和合作办学,引进先进办学理念、经验、机制和优质教育资源。鼓励知名教育集团来深建设国际化学校,推动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加强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建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立体化、全覆盖”的社区教育网络,支持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建设高水平开放大学。
专栏18 教育事业重大工程
高等教育:加快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建设。完成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一期、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新校区、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南方科技大学校园(二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等高校新改扩建。推进深圳吉大昆士兰大学、深圳国际太空科技学院、深圳墨尔本生命健康工程学院、湖南大学罗切斯特设计学院(深圳)等特色学院建设。
职业教育:规划建设深圳技术大学,完成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建设、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训设备购置、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迁址改造。规划建设一所国际化特色职业学院。
基础教育:完成深圳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高级中学和深圳中学泥岗校区、南山外国语学校高中部、罗湖外国语学校高中部、龙华中学、观澜中学、翠园中学等新改扩建工程,规划建设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高级中学。完成115所义务教育学校新改扩建。
第二节 实现医疗卫生优质均衡发展
一、扩大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构建以17个以上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50家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骨干,4000家以上门诊部、诊所和社康中心为依托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成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大学附属医院、平湖医院等重大医疗卫生项目,推进区域大型综合医院的规划建设,改善医院周边综合交通。到2020年,三级医院达到50家。
二、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优质提效
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以信息化为手段,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健全医疗科研培训体系,高水平建设深圳大学医学院和中山大学医学院。整合优质医学科研资源,推动医学科学院建设,打造高端医学研究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名医、名科(诊所)、名院等优质医疗资源,引入50个高端医疗团队,打造80个重点学科。加快推进医疗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发展精准医学。到2020年,每千人医生数超过2.8人。
三、提升市民健康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统筹院前急救、慢性病、职业病防治以及疾病预防、残疾预防等综合管理,完善重点疾病及新发传染病的检测、预警预报和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和行为干预。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拓展健康管理方式,加快发展家庭医生、医养融合、康复护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发展,为市民提供中医“治未病”、保健康复、老年护理等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和健康消费。
专栏19 医疗卫生事业重大工程
建成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萨米国际医疗中心(深圳)、深圳大学附属医院、平湖医院、健宁医院、吉华医院、新华医院、市中医院光明院区、大鹏人民医院、第二儿童医院、口腔医院以及急救、血液、医学信息三中心等项目。
加快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医院的改扩建,推进沙井片区综合医院、市医学科学研究院和质子重离子治疗中心等项目建设。
规划建设医学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和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等项目。
第三节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一、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各种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欠薪保障费制度。落实带薪休假,鼓励弹性休假。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20年,累计新增就业人数超过40万人。
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积极落实国家精简“五险一金”政策。优化养老保险政策,推进企业员工足额参保,健全养老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适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完善多元化社会保险体系,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稳妥推进社保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三、健全社会福利体系
实施以家庭为单元、“一口集中、分口到户”的救助机制,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济为补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坚持男女平等,改善妇女和未成年人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对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资助力度,增强对低保、失独、残疾人、高龄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建成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工程(一期)和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等项目。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养老护理及日间照料服务设施,鼓励发展临终关怀服务,探索医养结合、异地养老等新模式。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
四、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积极构建“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城市住房体系,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多渠道筹集和建设保障性住房,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探索建立住房保障城际合作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准入、使用、退出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建立保障性住房封闭运作、内部流转机制,实现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监管机制。“十三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40万套,供应35万套。
第四节 夯实城市安全发展基础
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动态化安全监管机制、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全覆盖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实施城市公共安全白皮书,健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分行业分领域风险评估,实现风险动态管理和有效治理。坚决消除余泥渣土受纳场、危险边坡、危旧楼房、地面坍塌、危险货物储运等城市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保障城市安全的长效机制。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港口、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布局,完成东角头、清水河油气库搬迁。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多方协同预警与联动治理,提升治安社会化共管共治能力,增强市民群众安全感,打造“平安深圳”。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治安复杂区域滚动排查和常态化整治机制,强化城中村、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毒品和新型犯罪。深入开展“平安巡城”行动,提高路面见警率,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和要害单位反恐应急联动机制。“十三五”期间,万人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数控制在3.5宗以内。
三、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和监管体系,实现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食用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制体系,探索实施高于国标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扩大抽检频率和范围。健全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信息可追溯制度,强化食品药品企业分级分类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推进食品许可“多证合一”制度,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场所的抽检力度,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能力。健全社区药品服务网络,指导社区特殊人群用药,全面保障市民用药安全。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四、提升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
以风险治理为导向,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增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城市应急响应和恢复能力。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推进水文、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巨灾保险等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高层建筑火灾等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一体化运作,推进基础设施军民兼容、专业队伍共建共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物资储备综合管理,提升粮食等战略物资储备能力,形成军民结合、平战一体的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第十一章 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实施文体惠民工程,着力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以文化凝聚力量、创造活力、增强软实力,全面提升城市文化的开放包容度和传播影响力,建设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创新文化名城。
第一节 加强文明城市建设
一、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广泛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实施市民品德教育计划,发挥道德楷模的示范作用,拓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构建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实施公共文明提升计划,完善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
二、丰富城市人文精神
弘扬和丰富特区精神,建立健全城市荣誉制度和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体系。广泛开展改革开放历史文物征集和展览,推进南头古城、大鹏所城二期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累“城市记忆”,展现城市风貌,增强城市认同感、归属感。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推动关爱文化传播,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和常态化,建设“关爱之城”和“志愿者之城”。
三、提升市民科学文化素养
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开展科学素质提升活动,办好“科学说”和“科普周刊”等电视、报纸栏目,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自主创新大讲堂等平台普及科学知识。倡导全民阅读,重视青少年和儿童阅读,关注劳务工阅读,加快“图书馆之城”建设,办好深圳读书月等品牌活动,建设全国读书文化的领军城市。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推出一批原创精品力作。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社科哲学专家,推出更多具有广泛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进一步扩大“深圳学派”的影响力。到2020年,人均公共图书馆图书藏量达到1.9册。
第二节 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大力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建成深圳美术馆新馆等一批高水平的公共文体服务平台。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健全基层公共文体设施网络,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打造“十分钟文化圈”。推进档案馆库建设,完善统一集中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市民文化大讲堂、百公里徒步等品牌活动,办好中国杯帆船赛、深圳国际马拉松、WTA与ATP世界巡回赛、2019年男篮世界杯赛等高端赛事,培育引进更多的品牌文体活动。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支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数字化新媒体,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推动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出版发行集团等国有文化集团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各类民办文艺团体加快发展,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完善品牌文化活动举办机制,提升文化活动社会化、市场化水平,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多元供给。
三、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依托“文博会”、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等平台,推动优秀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走出去,使深圳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基地。办好中国设计大展、深圳创意设计新锐奖、深圳国际设计周、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等创意设计展会,策划主题鲜明的文化论坛、艺术节、文化周、影视节庆等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深圳文化影响力。
第三节 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一、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
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创意等深度融合,培育“文化+”新型文化业态,提升品牌文化形象和价值。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培育网络文化消费新模式。支持原创文化创意研发,增强文化生产和市场开拓能力。加快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和骨干文化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若干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
二、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环境
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文化创意企业的整体研发能力。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打造一批主业突出、集聚效应明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专栏20 文体事业重大工程
文体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深圳文化馆新馆、深圳美术馆新馆、深圳博物馆自然馆、深圳红树林湿地博物馆、深圳科技馆、深圳图书馆调剂书库、深圳影视动漫互动体验馆、宝安广播电视发射中心迁址新建工程、广东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深圳福田园区、深圳书城(龙岗城、龙华城、光明城、湾区城和大鹏城)、深圳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等项目。
特色文化品牌:继续办好深圳读书月、深圳晚八点、社科普及周、创意十二月等品牌文化活动,培育更多本土文化品牌。
第十二章 建设一流法治城市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坚持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加快建成公平公正安定有序的一流法治城市。
第一节 完善立法体制
一、加强立法制度建设
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加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的联系与协调,自觉接受人大指导,主动加强与政协立法协商,认真落实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坚持立法工作和政府决策相衔接,保障重大决策和政策于法有据。创新和完善立法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预评估、调整论证和后评估机制,推进政府立法草案集中草拟,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法案起草和实施效果评价。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管理体制、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进一步加强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慈善救助和弱势群体等方面的立法,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公众参与立法机制
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立法机制,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发挥基层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拓展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征求公众意见沟通及反馈机制,规范法规规章公示制度,完善听取意见程序,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的立法论证工作。
第二节 打造法治政府
一、健全依法行政和决策机制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落实职位分类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明确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执法层级,充实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力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公示制度,规范并大幅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涉诉典型执法案例公示及检讨制度,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和城市管理治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保持对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完善监督方式和问责机制。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法治信息服务。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廉洁城市建设。
第三节 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深化司法重点领域改革
加快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化改革。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试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二、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健全冤假错案防范和纠错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统一裁判标准,推行标准化办案工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全面加强司法监督
完善检察机关新型诉讼监督模式,实行检察监督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等内部监督的有效衔接。坚持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快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渠道和范围,构建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遏制司法腐败。
第四节 建设法治社会
一、打造诚信深圳
健全信用法治体系和标准规范,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征集、管理和应用等规范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体系和管理系统,健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信用信息数据库,促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运用,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鼓励设立各类征信机构,积极发展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市场。
二、推进普法和全民守法
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法治实践全过程。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打造一批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质普法品牌活动,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
三、推动法治实践
深入开展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基层社区、社会组织法治创建活动,支持各类主体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中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司法、仲裁、人民调解的联动作用,健全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法定权利,深入开展“一社区一律师”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司法鉴定体系。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相结合,弘扬公序良俗,维护法治权威。
第十三章 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先锋城市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开拓进取的勇气,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基层探索精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率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争创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编制完善市、区、街道审批服务通用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精简审批层级,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全面推进审批标准化,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条件和裁量基准。完善行政审批设置的审核认证机制和定期评价机制。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加快形成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框架和有效运行机制。
二、推进政府权责清单管理
继续完善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体系,编制实施专项领域权责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合理划分市区管理权限,科学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新一轮市区行政管理体制。适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优化街道设置,增强基层综合服务功能。继续深化政府大部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三、深化政府服务方式改革
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着力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强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进政府管理服务的扁平化、精细化。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配套政策。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
四、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严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优化编制结构,加快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创新。理顺行业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关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以教育、文化和卫生领域事业单位为重点,加快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稳步推进和扩大法定机构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养老保险“三项制度”改革。
第二节 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一、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科学界定产权归属,进一步明确产权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实施产权平等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破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健全产权交易制度,依法培育和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建立机会均等、交易平等、定价公平、运行机制公开透明的产权交易市场秩序。
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一批优势企业集团。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改善国有资产结构和质量。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多元化股东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制衡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剥离公司社会管理职能,引导社区集体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推动社区集体经济人员更好地融入现代都市生产生活。
三、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利用管理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分类分步推动原农村土地和建筑物确权的机制,深入探索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推进原农村集体工业用地入市交易,保障安居型商品房、养老院、中小学、医院等民生领域用地。探索土地使用弹性年期、差别化土地供应、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等土地供应方式,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探索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健全土地监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控停违法建筑,加快推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置,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现全市违建“零增量”。
四、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到30%。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落实国家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率先建立地税现代税收征管模式。
五、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探索建立社会投资项目规划、环评、节能等指标化管理体系,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管理全流程改革。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拓宽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建立健全公用事业统一监管体制,整合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在国家、省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或服务价格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深化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改革,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程序,提高价格决策透明度,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第三节 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一、完善人口调控管理机制
严格控制城市整体人口规模,优化人口户籍结构和素质结构,构建超大城市人口与产业结构、城市空间、城市治理、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的联动调控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条件,实行差异化的落户政策。加强户籍人口人户分离管理,逐步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按现居住地开设集体户的新型户籍管理机制。强化来深人口居住登记管理,推动人口管理、居住证管理与出租屋综合管理相结合。到2020年,全市人口发展预期目标为1480万人。
二、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全面实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和学位公平分配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基础教育学位需求侧管理,优化非深户籍人口随迁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和积分入学制度。创新和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进多元办学体制改革。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深入推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实施高校教职员工分类管理制度。支持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校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支持高职院校创新技能人才招生录取方式,推进高中自主招生多元录取改革。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加快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三、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推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基本医保、药品保障、监督管理等重点改革,推动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建立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补偿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兴办高水平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四、建立健全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建立社会组织登记负面清单制度,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探索建立社会组织重点培育机制,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构建行政司法监管、公众监督、社会组织自律、党建保障的综合监管体系。
五、构建现代城市社区治理体系
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加快社区管理体制和社区共治机制改革。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晰街道与社区职责定位,制定社区服务管理主体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和服务标准体系,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强基层民主自治,推行社区居民公约,创新居民小区自主管理模式,探索业主大会法人登记制度,完善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公共利益保护机制。开展社区群团组织标准化建设,推动工青妇等社区群团组织全覆盖,改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模式。
第十四章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本规划经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领作用,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长效机制。
第一节 加强规划统筹协调
一、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
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切实按照“三严三实”和“五破五立”的要求,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和群团等工作的领导,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总体规划的统领
本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各级政府、各部门制定专项规划、各区(新区)规划、年度计划、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要严格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专项规划、各区(新区)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三、加强规划衔接协调
积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相互协调,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专项规划、各区(新区)规划必须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在发展理念、战略路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方面,要切实贯彻落实全市战略意图,突出行业和区域特点。专项规划、新区规划经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各区规划经与本规划衔接后提请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实施。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一、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市政府统一组织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落实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明确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逐项落实目标任务。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应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分解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新区)。规划编制单位组织专项规划、各区(新区)规划的实施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进度要求和具体政策,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得到落实。
二、强化政策统筹引导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一系列能够有效解决突出矛盾、营造公平环境、激发社会活力的重大政策举措,为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节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一、科学谋划重大项目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围绕基础设施、绿色低碳、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优化重大项目投资领域和区域布局,保持投资规模稳步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重大项目约550个,总投资约13000亿元,五年完成投资约600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左右。
二、强化要素保障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综合利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大项目。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优先保证金融和新兴产业等高端产业、教育医疗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交通和水务等重大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
三、加强重大项目管理
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格建设程序。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建立“重大培育项目、重大前期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三级梯度管理,做到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强化重大项目前期论证,完善重大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监管,完善后评价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第十五章 强化规划评估考核机制
加强规划任务落实和评估考核,提升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能力,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有效实施,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一、加强规划实施监测
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规划编制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规划、各区(新区)规划总体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统计部门开展规划指标监测,重点对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进行分析评估。
二、强化指标约束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对全体市民的承诺,必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把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各区(新区),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加强对节能减排、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收入分配等重点领域指标统计分析,为监测评估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和支撑。
三、完善规划评估制度
健全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政府组织全面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编制单位要对专项规划、各区(新区)规划开展中期评估,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检查。完善规划调整制度,按规定程序依法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订。
第二节 严格规划监督考核
一、加强规划实施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考核机制,按照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全面考核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坚持单位自评和统计部门监测相结合,运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的方法,提高规划评估考核的科学性。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作为规划考核的重要参考,增强规划考核的客观性。
二、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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