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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粹”打屁股:中国特色的刑罚史

发布时间: 2016-05-31 13:48史实见证
“国粹”打屁股:中国特色的刑罚史...

“国粹”打屁股:中国特色的刑罚史

时间:2016-05-23 04:54:35  来源:焦点新闻  作者:焦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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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

1934年4月24日深夜,当这段话在那支以讽刺时事见长的笔下的诞生时,这支笔的主人,为后世尊称为“民族魂”的鲁迅,决然不会想到82年后,他的这段话仍然会得到清脆响亮的回应——端赖兰州榆中县和平镇派出所警察们的痛下狠手,才使成千上万的网民得以在微博和微信上亲眼得见明清笔记中的“打板子”究竟是何状貌。照片中受害的两位大学生青紫色的屁股,也证明清代文士袁枚在《子不语·全姑》中记载的打板子后屁股会“成烂桃子色”绝非虚言,足见吾国古人下笔审慎。古今现代,竟能在“打屁股”上取得如此共识,恰如鲁迅在杂文《忽然想到》里所写“身中间脖颈最细,古人则于此斫之;臀肉最肥,古人则于此打之……后人之爱不忍释,实非无因”,因此“打屁股”实在是“延国粹于一脉”。

作为一种“国粹”的打屁股,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太陌生,并且恐怕也有相当大一部分人如同在下儿时一样,乃是感同身受,尽管长辈未必有和平镇派出所的警察们那样严格奉行古道,但下起手来起伏扬落,安拍合节,也不难让被打屁股的吾辈小儿,感受到中国传统之源远流长,代代相传。

“国粹”:屁股一打两千年

那么,这种令后人“爱不忍释”的“打屁股”究竟代代相传了多久呢?我们确实很难找出发明出这一“国粹”的始作俑者,尽管他为后世留下了这样一种流“伤”百世的惩戒手段,但可惜的是,这位发明家不仅名姓没于后世,甚至连必要的民间传说也没有流传下来,让后人无从揣测究竟当时是出于何种目的发明了“打屁股”这一惩戒手段,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一手段被发明出来以后,显然颇受欢迎,最早关于打屁股的文献,即是大名鼎鼎的《易经》,在这部据传是由儒家圣君周文王亲笔编纂的书中,用一种温文尔雅的方式记述了最初的“打屁股”形态:

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不说是用木杖击打屁股,而是说屁股被木杖困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仿佛说明了打屁股的缘由并不是被打,而是自己找打。书中还栩栩如生地描述了被打完屁股以后艰于行走的状态:

臀无肤,其行次且。

在正统儒家的典籍中,打屁股最常见的是一种教育手段,古人坚信棍棒教育行之有效,《尚书》中所谓“扑作教刑”——对体罚主义者来说,这句话实在应该立在今天每所学校的大门口,作为震慑今天那些学校里无法无天的熊孩子们的座右铭。

《扑作教刑》,学堂里,意味老师正在监督学生用木棍抽打另一个学生的屁股,这一传统来自于两千年前的儒家经典《尚书·尧典》

《礼记》中更要求子女在父母愤怒不悦时,要主动讨打以解除父母愤怒,最好是提前自备几杖,一看父母脸色不好,就马上进入自我笞挞的角色——对今天主张复兴传统礼仪孝道的人来说,这一点家教方式恐怕实践起来颇有困难,最多也就是像《霸王别姬》电影里的两位男主角一样,一边被师傅用木刀狠命地抽打光溜溜的屁股,一面喊“打得好!师傅保重!”根据王小波在《另一种文化》中的记述,荧幕前的观众对这段打屁股的情节看得极为感动,“有些女孩眼睛都湿润了”,而且导演陈凯歌显然也在拍摄“打屁股”非常激动,“重拍了无数次,直到两位演员彻底打肿”。

《霸王别姬》中打屁股的一幕

尽管“打屁股”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不仅入于经典,为圣贤所歌颂,且在千百年后,仍能“打动”一批批的观众,但它的主要应用之处,仍然是像兰州派出所那样的司法机构。“笞刑”也就是古代的“打屁股”,或者用更广为人知的说法即是“打板子”。这种刑罚尽管产生相当之早,但在初期时并不像打屁股在教育领域那样运用得如此广泛。

以严刑峻法为尚的秦代,在今天中国的名声颇为不恶,但正是它将“笞”刑作为一种主要刑讯手段。在秦简《封诊式·讯狱》中写道“诘之极而数訑,更言不服,其律当治(笞)掠者,仍治(笞)掠”,也就是在审讯中如果数次改口,或者不服口供的,就要笞刑伺候。尽管秦代法律同样也认为“毋治(笞)掠而得人情为上,笞掠为下”(不用笞刑得到真相为上,用刑得到真相为下)。

但法律既然赋予官员审讯时用刑的权利,那么官员为何不用呢?毕竟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笞刑应该是最轻的一种刑罚,比起往脸上刺字的墨刑、割掉鼻子的劓刑、阉割生殖器的宫刑和砍掉小腿的刖刑都要轻多了,但实际上,在秦汉之际,这五种损害肢体的刑罚属于官方规定的正统五刑之一,直到汉文帝听了淳于意的小女儿缇萦为父赎罪的恳求,才下令废除上述这些损害肢体的肉刑,改为笞杖。

汉文帝因为将残忍的、损毁不可再生的肢体的肉刑,改为笞杖这种在一般人眼中认为打完以后可以痊愈的刑罚而得到后世儒家文士和法律改革家的一致称许,但很少有人注意到时人是如何评价这次刑罚改革的,因为笞刑虽然是用板子打,但同样也会打死人,尤其是改革之后的用来替代肉刑的笞刑一打至少上百,受过刑罚的人就算勉强活了下来,也是终身残疾,所以《汉书》的作者班固对这次改革很阴损的评价道:

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鉴于对皇帝如此不恭,这句话的作者最后也身陷囹圄,按照汉代规定,恐怕也逃不过一顿笞刑伺候,最后死于狱中。但无论如何,经过汉文帝的改革,笞刑终于在这场酷刑大战中胜出,并且在日后的两千年里和砍头一样名列中华帝国刑罚榜首,名次不分前后。

由于笞刑成为主要刑罚,在传统中国富有匠人精神的刑罚专家的手中,笞刑也变得相当精细化和专业化。刑具设计得愈发精致,如果不考虑它落在人体上所出现的后果,那么应该是陈列在博物馆里的一件艺术品,汉代执行笞刑的刑具称为“箠”,根据规定要“长五尺,竹制、大头直径一寸,小头半寸,竹节削平”,到了晋代,又改成荆木,“长六尺、制杖大头围一寸,尾三分半”,到了南梁时,打人用的杖甚至还出现了分类,有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围八分半的“大杖”、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围五分的“法杖”以及大头围一寸一分,小头呈细尖状的“小杖”,在北魏,还根据不同功能划分为拷打时用杖、打脊背用杖和打腿用杖,到了宋代,由于宋代皇帝一般都很仁慈,所以为了避免有的官员太喜欢使用重杖打犯人,特别规定杖的重量不得超过十五两。也就是不到一斤,这将很多囚犯从杖毙而亡的边缘捞了回来。今天我们在清朝古装剧里见到打板子用的杖,在清代也被严格规定,笞刑用小竹板大头阔一寸五分,小头阔一寸,重量不能超过一斤半;大板子大头阔二寸,小头阔一寸五分,重量不得超过二斤。

明代百科全书《三才图会》中的刑具图,传统中国的匠人精神将刑具也精细化以适应不同的刑讯要求

如果说今天占领荧幕的古装剧里有哪一点比较符合史实的话,那就是公堂之上的“打板子”。尽管上位者为了广大观众脆弱的道德水准而大大稀释了影视剧中“打板子”的酷烈程度,并且允许那些受刑者都穿着裤子受刑,但实际上,“打板子”是要把裤子扒下来的,好让板子的大头和人的屁股来一个绝对零距离的亲密接触。这种打法尤为凶狠,特别是有些喜欢看现实版满清十大酷刑的官员,更会预备下“铁板子”来加重刑罚,就像李伯元在《活地狱》中所写的那样:

打上十几板子,大腿上的肉都会一片片飞起来,连肉带血飞的满处都是。等到打至十几下,肉已飞尽,便露出骨头。他此时便吩咐掌刑的,不要拿板子平打,却用板子横在大腿上乱敲,砍的骨头壳壳的响。有的还将骨头打开,骨髓飚出来好几尺远。

但光屁股打板子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制造三级片厂里血肉横飞的效果,它的另一个目的给受刑者带来极大的羞辱,尽管后者很可能在剧烈的痛苦下早有忘记了还有羞耻这回事,但对周围的旁观者来说,围观一次打板子可谓一种对受害者的极大消遣,人们不仅可以看到平时不大容易看到的赤裸裸的臀部,还有无遮无碍地生殖器官,在以情色作品出名的李渔的戏剧《男孟母教合三迁》中,县官要笞打美男子尤瑞郎,于是大家奔走相告,“只因尤瑞郎的美豚,是人人羡慕的,这一日看审的人,将有数千,一半是学中朋友,听见要打尤瑞郎,大家挨挤上去,争看美豚”。

而如果被打的是一个女子,那么观看的人数会更多,俞樾在《作台仙馆笔记》中曾经提到过自己在江西玉山县做幕宾时,隔壁大堂里审讯犯人打板子的情景,俞将其称为“肉鼓吹”,一次堂上正在打一个女犯人,俞的一群朋友“趋往观之”,当俞拒绝时,他们还笑话俞樾:“有是哉,子之迂也!”俞还记载了另一场极具欢乐效果的打板子,受刑对象是一个犯了通奸罪的“娟娟白皙”的女子,而县官的做法也很满足了观众的好奇心,“命左右尽去其上下衣,不留寸屡”,再打屁股板子。当时“观者无虑数千人,争前褫夺,竟不得衣而归”,这种场面可不是天天能见到,以至于数年之后,这位女子已经改行卖酒,还滔滔不绝地向人讲述自己;裸体被打屁股的经过,“尤言之历历如绘,人多乐听之”。

这位以被当众打屁股为荣的女子当然非常少见,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她之所以愿意讲述自己被打屁股的经过,也是因为这实在是一种大众的娱乐方式,没人觉得有何不妥,人们已经非常习惯于生活在这种被日常暴力包围的社会当中,如果想要在这样一个有两千年打屁股悠久传统的国家生存,就必须学会适应甚至是享受这种日常的暴力。并且随时小心自己在莫一天成为下一个被“打屁股”的人,没有人的屁股是真正安全的,因为板子随时都能落在自己的身上,不管他是谁。

中国:以打屁股治世的国家?

在中国旅行期间,我们难得一天看不到打板子,即竹板,总的来说,这不能叫作‘轻’刑。汉人挨打时凄厉呼叫,鞑靼人却保持沉默。汉人在挨了若干板子后,理所当然地跪着,极恭顺地感谢施刑者父辈般的关爱,让他改正错误;鞑靼人则口出怨言,争论汉人有没有打他的权力,或者一言不发离去。在外国人看来,可笑的是,一名官员趴在地上,等待比他只高一级的官员下令打板子,但同时又难以抑制义愤心情目睹人性之沦丧,竟然有人部分情况甘心忍受奴仆或士兵的肉体杖刑,而且打完后,挨打的人还要卑躬屈膝触摸打他的板子。

1793年,访华特使(或者按中国人的说法叫“红夷贡使”)马戛尔尼近距离参观了一次中国人打板子的刑罚,一个高级官员下令把两个骚扰英国人的士兵拿下,然后当众责罚他们。当众用板子打屁股的现象显然给来华的西方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几乎所有与中国近距离接触的西方人都不忘在自己的游记或是回忆录中提到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早在16世纪,来华的葡萄牙人盖略特·柏来拉就记录了他所亲眼见证的一次打屁股的刑罚:

他们的鞭子是一种竹子,从中劈开,做得光滑而无尖刺。挨打的人趴在地上,行刑人使劲用竹板打他的屁股,旁观者看见他们的凶劲都在发抖。10下就打出了大量的血,20或30下打得皮开肉绽,50或60下要长期治疗,如打上一百下,那就无药可救。

16到18世纪的西方尚且处于一股强劲的中国热潮之中,中华帝国几乎被当成拥有高等道德礼仪的异教国度的完美典型,但中国光辉四射的形象中仍然点缀着这种残忍的刑罚。这让那些西方的中国迷们多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即使是像伏尔泰这样的自诩理性的中国粉丝,也在大声称颂了一番“他们帝国的法律确实是全世界最好的唯一一部以宽大为怀为基础的法律”之后,小心地加上一句“这并不能妨碍中国官员让他们的子民挨板子”。

1669年,荷兰来华船长达帕·奥尔法特描绘的杖责满清官员的情景

必须承认,同时代的西方其实并不特别排斥打屁股这种体罚方式,除了像卢梭这样另类的教育家之外,很多人同样也认同“爱之深责之切”这句格言,17世纪流行的一首由著名演员葛迪爱·嘉儿吉伊唱的歌里就劝告母亲们不必对孩子稚嫩的小屁股手下留情:“母亲说,打吧,打吧,屁股打烂又会长好的”。直到19世纪,文坛巨匠法郎士还郑重其事的宣布打屁股是“让美德从臀部进入身体”的最佳方式。

19世纪的英国同样流行用鞭笞的方法来体罚学生,不少名人都对学生时代屁股上遭受的鞭打记忆犹新。鞭打屁股在英国是如此流行,以至于诞生了一个专有名词叫“英国式恶习”

实际上,就像李渔的《男孟母教合三迁》里万人空巷观看尤瑞郎美豚被打的寓意一样,在西洋世界,打屁股同样带有不止一丝的桃色挑逗意味。就算不再这里引用萨德侯爵那些脍炙人口的作品,仅仅举出两个例子就足够了,19世纪至少有两位英国首相墨尔本和格拉斯顿爵士非常享受鞭子抽在屁股上时的乐趣,还有一个叫克里特的女士在科文特加登广场开了一家妓院,其特色服务就是“抽一顿屁股”。实际上,“乌托邦三部曲”之一《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上学时就被狠狠地抽打过,说不准《1984》里刑讯的可怖场景正是受到其童年经历的启发。

打屁股在西方也有某种挑逗和诱惑的意味,18世纪著名情色作家萨德侯爵就在他的小说中反复描写打屁股的细节来挑起读者(包括他自己)的欲望

尽管自己屁股上的鞭痕还未完全褪尽,但当西方的眼睛看到一个个圆润的中国屁股光溜溜地袒露在阳光之下,被竹板子有节奏地击打着,直到血肉横飞,溃烂青肿时,他们的内心中仍然生出一种复杂的情感。

对已经有着上千年打屁股传统的中国人来说,打屁股已经融入了日常生活之中,无论是官长责打小民,还是长辈教训小辈,打屁股都司空见惯,也没有人更深地思考过这种刑罚背后究竟有何种更深的意义。但在雅好忖思深究的西方人眼中,打屁股绝不仅仅是一件日常小事,它涉及到对一种完全不同的文明形态的解读方式。于是,中国人后庭那两块形状对称、红肿青黑的肉,便成为西方深入发现中国的两扇窄门。打开这两扇门,西方人看到的是一个专制帝国野蛮虐使民众的一面。跟随马戛尔尼一起访华的随员斯当东,在他的笔记中如此批评打屁股在中国的泛滥:

被打一顿竹板子,在欧洲人看来是一件非常耻辱的事。但在中国,对任何人只要不是官吏,简略地审问一下以后就可以随意责打一顿。总督有权不但撤换下级官员,而且对之施行除了杀头之外的任何处分。中国老百姓的地位已经低到无可再低,即便被打一顿板子,他们也并不感到什么耻辱。

19世纪来华的西方人非常喜欢描绘中国酷刑的场景,将其作为文明世界眼中的非文明奇怪而加以欣赏

打屁股之下的中国是一个严重缺乏耻辱心和极力贬低人类尊严的国度,所谓法律只是一种权贵随手拿来用来惩罚小民的工具,其目的是为了用暴力压迫民众更为顺从。但打屁股的目的还不仅仅如此,它还成批地制造一群具有奴隶人格只会服从上级的人,更体现出这个所谓宣扬以德治国的帝国的虚伪性,德国哲人赫尔德在《关于人类历史哲学的思想》中透过打在中国臣民屁股上的板子,看到了这个帝国内在的表里不一:

中华帝国的道德学说与其现实的历史是矛盾的,在这个帝国中,儿子多少次篡夺了父亲的王位!父亲又多少次对儿子大发雷霆!那些贪官污吏使得千百万人饥寒交迫,可他们的劣迹一旦被父亲般的上司觉察,便要受到棍杖的毒打,像个无力反抗的孩子。所以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什么男子气概与尊严可言,它们仅存于对英雄豪杰的描绘之中,尊严成了孩子的义务,气概变成了躲避笞刑的才干。因此,根本不存在器宇轩昂的骏马,只有温顺听话的蠢驴,在履行公务时从早到晚扮演着狐狸的角色。

这就是来华西方人眼中的由中国特色“打屁股”背后意义。除了那最有权势的第一人,每个中国人都生活在被打屁股的阴影下,他们不仅要习惯屁股上挨板子的苦痛,还要对这种教育方式表示诚挚的感激。第一位进入紫禁城觐见慈禧太后的西方女性,美国公使康格的妻子萨拉,在她的《北京信札》里更坦言自己无法理解为何中国的任何一个官吏都可以随意打人,而被打的人在挨打后,“都必须直起身来,说:‘谢谢父母官,您打得好,您教育了我’”——经过两千年的历史,打屁股的人与被打屁股的人在这个国家里已经取得了共识:打屁股的必要的,也是最佳的惩治手段,暴力已经化为习惯从臀部灌输进每一个中国人的体内,尽管这个结论令当代的中国人感到沮丧,但不得不承认康格夫人的结论在某种意义上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这是一个以打屁股治世的国家。

屁股何时可以不被打?

1933年,以幽默家自诩的文人林语堂,写了一篇《论踢屁股》的文章,在文章里,林以讽喻地笔调告诉读者,踢屁股乃是维持社会秩序的绝佳方式,其方法是按照尊卑等级顺序由上级来踢下级的屁股:

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国家,天下有道,则皇帝踢皇后的屁股,皇后踢宦官的屁股,宦官踢大臣的屁股,大臣踢疆吏的屁股,疆吏踢太守的屁股,太守踢庶人的屁股。假定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安分守己,循道不逾,一面被踢,一面踢人家,则分定位安身修家齐而国治天下平。天下无道,则宦官被皇帝踢屁股而哭诉于皇后之前,皇后反踢天子屁股,于是上行下效,庶人踢太守屁股,太守踢疆吏屁股……是谓人心不古,天下大乱,百姓造反,而有革命党出现。

林语堂尽管语近戏谑,对打屁股的解释也太过简单,但他确实揭示出了在这个“以打屁股治世的国家”里,打屁股的更重要的一层作用,

打屁股乃是一种权力,而这种权力更具其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等级高低而进行分配,高等级的人通过打低等级的人屁股来彰显权威,只要这种等级的权力分配体系可以运行下去,那么这个社会就会非常平稳,但一旦打屁股的次序被颠倒过来,革命就会爆发。

20世纪初的中国被称为“革命中国”,其特征之一就是革命正在蚕食这套看似稳定的权力体系,而这套体系也不得不随之因应。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意识到西方人对有中国特色的打屁股的批评实际上是正确的时,一场革命也就再所难免。

1901年,遭遇了义和拳乱的帝国决定步武西方现代国家对自身进行改革,其中的一项就是废除打屁股的笞刑,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呈递改革笞刑的封疆大吏张之洞本人就是一名打屁股的爱好者,根据与他同朝为官的胡思敬的记载,张之洞对待仆役,“稍不惬,即呼行杖”,而朝廷对笞刑的废除虽然给予了肯定的意见,但实际上当有机会打屁股时,也按耐不住放手一试的快感。1903年,涉嫌谋刺慈禧太后的革命党人沈荩被抓,刑部便遵照太后懿旨动用打屁股的刑罚,沈荩被重杖连打了四个小时的屁股,“骨折肉碎,流血满地,气犹半绝”,但还未打死,最后被不耐烦的官员活活勒死。这种死亡方式太过凄惨,以至于西方纷纷发起抗议。1909年,《大清新刑律》终于姗姗迟来,宣布废除笞刑。但民众显然已经等不及,于是从小民到士绅大家决定在革命党的号召下一起踢朝廷的屁股。帝国就这样被终结了。

但打屁股还没有结束它的历史,在过去的两千年里,它太受欢迎,不仅被统治者所乐用,也被小民所习惯。轻易去除反而令已经被打惯的中国人产生某种眷恋不舍之感。柏杨曾经回忆清朝老遗民让家人抱着棍杖跟他到县衙里,自己除下裤子让家人打一顿,口中还念念有词说痛快痛快,今日始知王法威严云云。

而作为一种刑罚的打屁股,也因为其将恐怖和顺从臀部打进国人体内的神奇效果而继续受到强权者的青睐,袁世凯时代就一度恢复了打屁股的笞刑,而呈文请求恢复这一刑罚的人正是改良派领袖梁启超,梁认为对罪犯来说,一般的道德感化显然不如在屁股上结结实实的来一顿更能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力量。到了三十年代,鲁迅还在杂文里指出一些偏僻县城仍然使用打“小板子”的刑罚。乃至于到1960年代,打屁股仍然是一种容易上手的私刑手段。莫言在《丰乳肥臀》中写道:“牛鬼蛇神们麻木地走着,红卫兵的棍棒‘嘭嘭’地打着他们的屁股”在女作家恳铃的自传体小说《天道好还》中,她目睹福建一所中学里一名陈姓老师被红卫兵用棍棒插进屁股“她崩溃了”。

“踢屁股哲学已深入吾国人心里”,林语堂在《论踢屁股》的最后如此写道,他认为“要把它革除,以一百年为限。”距离他所设定的一百年尚且有17年的时间,但

如何将打屁股理所当然的观念彻底驱除出中国人的头脑,恐怕仍非易事,它太多地与习惯和权威纠缠在一起,以至于将其解开仍然时日久长,但就像当初打屁股将权威和等级的观念从臀部打进国人体内一样,我们也许更应该祈祷的是不要再用同样的手段把它“打”出来。

本文为独家原创内容,文:李夏恩,编辑:禽禽,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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