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文明中华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文明中华网 > 公开课 > 万门大学

中华文明网

宾川劳动部门为7名大学生追讨薪酬及待遇80万元

发布时间: 2016-05-05 12:38万门大学
本报讯(通讯员 杨雄武 何月秋) 近期,宾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结七起拖欠薪酬、欠缴社会保险等劳动争...

本报讯(通讯员 杨雄武 何月秋) 近期,宾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结七起拖欠薪酬、欠缴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案,共为刘某等7名外地大学生劳动者追讨薪酬等待遇、双倍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共计80余万元。

7名大学生称,去年5月至今年3月,他们先后任职于宾川某房地产销售公司,分别担任销售经理、策划、置业顾问等工作,工作时间9至11个月不等。工作期间,公司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未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未按约定发放销售提成和部分工资。

公司称,7名大学生主观上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客观上申请人属特殊工种,系临时工、农村劳动者而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导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该案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不属于劳动仲裁范畴,仲裁委应当不予受理。

经审理,仲裁委认定公司与7名大学生建立了实际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无临时工、特殊工、农村劳动者之分。该案适用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仲裁范畴。公司的辩解不成立。大学生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予以支持。遂裁决公司向7名大学生劳动者支付薪酬待遇、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共计80余万元。

裁决送达后,双方未向法院起诉,目前裁决已经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