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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鸥召回行动”引质疑 专家:违背自然

发布时间: 2016-08-16 02:27自然科学
近日,一个名为“三亚海鸥召回行动”的公益项目因遭业内专家、网友的质疑宣布暂停众筹。目前众筹活动共获得710人共计31427.56元捐款。 据了解,该项目计划通过人工驯化放飞一部...

  近日,一个名为“三亚海鸥召回行动”的公益项目因遭业内专家、网友的质疑宣布暂停众筹。目前众筹活动共获得710人共计31427.56元捐款。

  据了解,该项目计划通过人工驯化放飞一部分燕鸥的方式招引更多的燕鸥、海鸥在三亚栖息,项目负责人表示,“为了让三亚重现海鸥漫天飞舞的美景”。目前,组织方三亚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已从青岛引入44只燕鸥亚成鸟(幼鸟)至三亚,并已放飞6只。组织方称,该项目将进行5年,预期三亚的海鸥数量将达到3000只。该项目欲通过众筹方式筹款合计147460元。

  “三亚海鸥召回行动”引专家网友质疑

  一些鸟类研究专家和网友对此提出质疑。有专家提出,“三亚海鸥召回行动”中,燕鸥引入三亚是否经过科学论证?该活动是否经过青岛及三亚两地相关部门的报备审批?也有网友质疑称,活动举办前曾公开筹款、运抵三亚的燕鸥最终落地在大小洞天景区是否涉及商业目的?

  组织方7月28日回应称,此次运抵三亚的44只燕鸥是通过“群众救助和由佛教徒从捡蛋者手中购买”,后交给青岛野生动物救助协会志愿者手中,并最终运抵海南三亚,参与此次活动。“这些(燕鸥)蛋是今年初,几名摄影爱好者在胶州湾湿地拍鸟时,在湿地边缘发现的一些被成年鸟遗弃的鸟蛋。”项目主办方、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秘书长孟佳烨说,“我们通过了青岛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检测,办理了异地运输的相关证件。”

  鸟类生态学专家、成都观鸟会副秘书长、生态学博士朱磊日前也发文指出,主办方运送的这些鸥是燕鸥,不但不是海鸥,更没有在海南岛繁殖过,提出“引种是个技术活,主办方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专业”等质疑。他援引以往的研究文献表示,“海南历史上没有普通燕鸥的繁殖记录,大部分海南可见的鸥类都是该岛的冬候鸟”;并解释道,这个活动需要长期野外实地鸟类调查获取的扎实数据来支持,还涉及到栖息地保护和环境容纳量等问题。

  组织方:专家所言“太书面化” 与现实不符

  面对种种质疑,孟佳烨回应称“专家所说的‘太书面化’”。“一些专家翻出了不知道什么年代的资料,不能说这是错的,但我们亲眼见到的东西和他们说的是不一样的。”他说。

  对于调研实践,孟佳烨表示:“去年八月,我们就在项目地附近,发现了三四十只燕鸥。三沙出海的渔民说,这种燕鸥在三沙一年四季都能看见。所以我们确定南海这一片区域并非所有的鸟儿都是迁徙性的,很多鸟类一直都在这儿存在。”“我们相信第一线工作人员的信息才是最可靠的,尤其是在一个长期缺乏文献资料和研究成果的领域。”

  此外,针对舆论的质疑,三亚林业主管部门通过当地媒体给出了回复,他们表示,目前对燕鸥进行“幼鸟育雏后,放飞大自然”属于一种探索性尝试,这种方法能否让燕鸥更多地出现在人们视野当中,还需要时间进一步检验。对于“试验中确实存在的问题”,将指导项目方推进深层研判,尽快拿出解决方案。

  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违规放生

  这几年,民间放生流行,体现了民众关爱自然、保护动物的情怀。然而,放生什么物种、在哪里放生合适是大有讲究的。按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外来物种放生还应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

  上月初新修订的并于明年1月起施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但同时也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林业局保护司总工程师严旬针对“放生”相关条款表示,放生要在科学机构的指导下进行,但也不能随意放。

  (记者张艳玲 实习记者张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