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救助蜗居生病老人
“要坚持创新发展,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强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真正做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民政部日前召开的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强调。
社会救助肩负责任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26家成员单位的成员、联络员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的开局之年,国家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社会救助肩负着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和责任。为了让困难群众跟上迈向小康的步伐,社会救助必须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救助效益,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围绕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社会救助必须不断创新思路、细化举措,做到精准救助、兜底救助,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救助必须深刻把握发展的新特征和实践的新要求,在资源统筹、方式创新、管理优化上谋新招、出实招,努力扩大社会救助有效供给;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努力降低社会风险,化解潜在矛盾。
突出重点精准施救
会议强调,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当前社会救助工作。
一要坚持共享发展,增强社会救助托底功能。提高制度可及性,做到不同类别、不同需求的困难群众都有制度保障。提高标准的科学性,依据困难群众致贫原因、实际需求、困难程度,适时适度调整救助水平。突出重点精准施救,对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更多个性化、差别化服务。
二要坚持创新发展,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强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真正做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强化“救急难”工作机制,使分散的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救助效益。
三要坚持协调发展,促进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统筹衔接,实现由单一救助向综合救助的转型。加强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统筹衔接,重点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衔接。继续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
四要坚持绿色发展,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对于媒体揭露和信访渠道举报的社会救助违法违纪问题,经核实的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要坚持开放发展,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加强部门间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救助和救助遗漏。创造条件,让更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到社会救助中来,发挥其独特优势,形成对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
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会议要求,进一步发挥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要点,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在调查研究、政策创制、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地严格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开展救助,确保中央决策落地见效,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让困难群众、社会公众广为知晓社会救助,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
据悉,此次会议研究审议了联席会议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要点、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6年工作。会议还研究了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变更等相关事宜。
责编: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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