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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时报

海南省检察院一分院成立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6-03 02:44台海
中新网海南新闻5月30日电 (刘裔绮)为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方便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举报线索,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

  中新网海南新闻5月30日电 (刘裔绮)为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方便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举报线索,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9日在全省率先成立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中心,这是该院全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服务美好新海南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介绍,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中心主要受理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两类案件线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包括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行为的案件线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案件线索。除此之外,还受理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中心的职责还包括对举报线索的分转、督办、结果反馈、备案、线索清理分析、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等工作,并提供公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政策解读和信息查询服务以及公益诉讼案件举报宣传等。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益诉讼案件管辖的范围是,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在该院辖区(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琼中县、保亭县、陵水县)内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辖区内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为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省级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来信来访、12309热线电话、举报电子邮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举报。对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内容具体明确,经查证属实,检察机关提出了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的,根据案件性质、监督效果、挽回损失等情况,每案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监督效果特别突出的,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000元以上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