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博元重组真相 债权人身份隐藏6年
股市有涨有跌,亏损并不是新鲜事。然而,利用内幕信息大搞内幕交易,最终还落得个巨亏的下场,却并不多见。近日,证监会的一纸处罚让退市博元(600656)一桩隐藏了6年的股权变动真相最得以终浮出水面。超级牛散利用15个账户赌博元投资(现退市博元)重组,非但没能盈利,反而酿成逾1亿亏损。
真相得以水落石出,确是一桩败露的巨额内幕交易
据第一财经报道, 广东证监局近日公布的处罚决定,曝光了2015年以司法划转方式成为退市博元第一大股东,并在接盘后半个月疯狂减持的庄春虹,其实是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隐藏长达6年的债权人。而其2014年底开始的重组推动者,也是庄春虹的共谋者。
另据报道,为了解决债权追收问题,2014年11月26日,博元投资原实际控制人李某某与博元投资的第一大股东华信泰的实际债权人庄某某协商决定,将博元投资董事会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转让给庄某某指定的第三人许某某,以此抵偿华信泰的债务。
2014年11月28日,许某某、庄某某分别以其他机构和个人名义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通过法院执行程序,最终达到许某某取得华信泰持有的博元投资股权,改组董事会获得实际控制权;同时协议还明确了收购价格、付款进度、收购方式。
隐瞒6年的债权人
随着监管部门一纸处罚的公开,“80后女会计”、退市博元接盘者庄春虹的真实身份终于得以解开。
据第一财经报道,2015年4月,庄春虹通过司法划转,以1.5亿元的代价取得退市博元1997.8万股,成为该公司持股10.49%第一大股东。然而,在随后的5月6日至5月8日3个交易日内,庄春虹又违规连续减持1497万股,此时距离其成为其大股东尚不足半个月。
时年34岁的庄春虹在资本市场名不见经传。身份信息显示,庄春虹出生于1981年,2011年1月至3月在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任会计职务;2011年4月之后在深圳市同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会计。更令市场惊讶的是,庄春虹收购退市博元的资金竟然全部来源于个人自有资金。
庄春虹的疯狂行为引起资本市场巨大震动,其动机、真实资金来源众说纷纭。有业内人士分析,庄春虹接盘、减持*ST博元,其实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金蝉脱壳之计,为他人顺利出逃提供掩护。
将时间回溯到6年以前的2010年5月,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信泰”)通过拍卖,取得退市博元前身ST方源21.003%股权,成为后者第一大股东。此前的2010年4月19日,华信泰与陈壮群签订合同,向后者借款1.85亿元,借款期限两个月。但借款期满后,珠海华信泰只归还了其中一部分,截至2012年2月29日,剩余1.2亿元没有归还。
陈壮群只是一个 “马甲”,真实的借款人正是隐藏在背后的庄春虹。经广东证监局查明,2010年~2014年间,华信泰与相关方签订借款协议、还款计划书,约定庄某某为其实际债权人,博元投资原实际控制人李某某,为华信泰相关债务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在广东证监局4月21日公布的处罚决定书中并未明确公布庄某某、李某某的全部身份。但从退市博元的股权变动和运作来看,上述人员的身份不难锁定,庄某某极有可能对应的是庄春虹。2010年~2014年,以珠海华信泰实际控制人身份任*ST博元董事长的余蒂妮,是深圳国恒法定代表人李晓明之妻,正好与李某某的身份其吻合。
不难看出,庄春虹才是上述华信泰借款的实际债权人,陈壮群可能只是代为出面。这意味着,在2015年4月获得上述退市博元1997.8万股时,两者之间的债权关系,就已存在长达5年之久。
从2014年6月开始,退市博元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先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同年12月9日提示暂停上市风险,旋即又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移送公安机关。可能正是在此后,庄春虹等人加快了操作步伐。
为了获得退市博元股权,庄春虹等人可谓煞费苦心,始终隐瞒股权划转的真正原因,在判决书中、公告中,一直没有披露庄春虹的真实身份,仅以案外人的身份出现。
事实上,庄春虹早已取得其处置权。根据广东证监局调查,早在2014年9月,通过司法查封冻结、收购其他公司对华信泰的债权等程序,庄春虹就已取得退市博元全部股权的第一顺序质押处置权,但该公司始终没有披露。
2015年4月13日,陈壮群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请求该公司股票以司法划转方式,划转给案外人庄春虹,所得价款1.5亿元,用于清偿利明泰的质押债权人民币1.01亿元及此案部分债务。去年4月24日,股权正式划转到庄春虹名下。随后,为了套现,庄春虹不惜违规疯狂减持。
豪赌博元投资重组,买入3700万股亏1亿
据报道,超级牛散朱康军因工作业务关系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博元投资原实际控制人李某某认识,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朱康军与李某某电话通讯联络频繁并有见面接触,于是,一场铤而走险的豪赌盛宴拉开序幕。
朱康军实际控制并使用的其亲友及关联公司名下的证券账户有“齐某某”、“李某某”、“柯某某”、“某某机械公司”等4个。
此外,朱康军还有通过配资协议进行特定股票交易操作的证券账户11个:包括“金某某”、“梁某某”、“邱某某”、“蔡某某”、“胡某某”、“蒋某某”“黄某某”、“陈某某”、“王某”、“张某某”、“林某某”等。
朱康军使用上述15个证券账户从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股票停牌日)期间,累计买入“博元投资”股票3706.1万股,成交金额3.25亿元。
然而,现实往往与想象差距巨大。截至2015年5月14日(股票暂停交易前最后交易日),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累计买入的3706.1万股中,已卖出37060684股,未卖出仅100股,合计亏损1.09亿元。
据报道,博元投资的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1月24日。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认定,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朱康军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涉案证券账户交易“博元投资”股票的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和公开过程吻合,敏感期内买入“博元投资”股票成交量明显放大,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对此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因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朱康军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朱康军内幕交易行为处以罚款60万元;合计罚款90万元。
本想赚得盆满钵满,最终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酿成逾1亿的亏损,还受到处罚。
证监会表示,针对当前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交织发生的态势,证监会将始终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不断加强对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监管,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证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y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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