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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杨东厅长的 一封举报信

发布时间: 2021-03-24 09:30历史
王海涛、李武杰、陈欣利用套路贷坑害人,并利用暴力和“软暴力”手段残害人,严重涉黑、涉恶。为了维护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维护民间借贷及担保的公平和合法性,特请公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并追究王海涛、李武杰、陈欣等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尊敬的宁夏自治区公安厅杨东厅长: 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国家四部委于2019年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现在,我们将亲...

       王海涛、李武杰、陈欣利用套路贷坑害人,并利用暴力和“软暴力”手段残害人,严重涉黑、涉恶。为了维护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维护民间借贷及担保的公平和合法性,特请公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并追究王海涛、李武杰、陈欣等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尊敬的宁夏自治区公安厅杨东厅长:

       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国家四部委于2019年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现在,我们将亲身被“套路贷”坑害、被黑恶犯罪团伙利用暴力和“软暴力”残害的苦难经历,向您举报如下:


       一、虚高的借款本金

       2017年10月嫌疑人李武杰、王海涛结识了一个叫白峰的人,在了解白峰公司所有业务后,提出有业务可以和白峰合作。并愿意借款给白峰启动该项目。但李武杰提出只是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按照高于当时市场价格作价35万元出售给白峰(这套房屋过户给冯国英名下),再由白峰自己到小贷公司贷款25万元,并付嫌疑人月息1.5利息。

       用相同的方式白峰通过王海涛将陈欣名下房产以高于市场价格做价205万出售给白峰(过户给张乐名下),再由白峰到小贷公司贷款80万元并付嫌疑人月息1.5利息。但实际两套房屋至今未交由房屋所有人。合作项目在白峰多次追问中无疾而终。


       二、借款手续的签订

       借款合同是白峰按照嫌疑人要求用本利宝公司与之签订的,后来嫌疑人又要求白峰和冯国英对借款做了担保。


       三、追债

       在白峰支付利息三个月后,公司出现经营问题,无法继续支付利息,犯罪嫌疑人开始通过社会人员进行电话恐吓、威胁进行追债。并扬言他们公安有大哥,不还钱就抓人。2018年5月17-18日犯罪嫌疑人王海涛、李武杰伙同王垒对白峰、张乐实施长达十个小时的监禁,并实施暴力恐吓威胁。事后威胁白峰如要报案就找人收拾他,让白峰想想自己的孩子和家人。并继续找社会人员电话恐吓威胁。2018年6月李武杰、王海涛通过胁迫将白峰、张乐约至一茶楼,胁迫白峰按照犯罪嫌疑人事先打好的借据,给他们打借据(嫌疑人多次在白峰面前提到他们有专业的律师起草相关合同),并将利息提高到3分。


       四、到金凤区经侦大队立案

       嫌疑人2018年6月到银川市金凤区经侦大队就借款一事进行立案,期间仍然恐吓威胁,公安民警也多次联系白峰,并以非吸立案。6月白峰所写的借条也是这期间受胁迫写的。


       五、寻找担保人

       嫌疑人通过公安给白峰施加压力,并提出让白峰寻找新的担保人,否则一定让白峰被抓,实际这时候已经立案了。但白峰说一直不知道立案,嫌疑人也说并不知道立案一事。


       六、被套路了

       2018年10月举报人在西安投资一百多万做公司,由白峰负责公司整体运营,期间借给白峰四十万元。这时白峰给举报人说了他被嫌疑人在公安闹得不行了,马上就要被抓了。实际嫌疑人胁迫白峰务必让举报人做担保人。最初,举报人不同意,李武杰说不担保,王海涛如何大闹公安,如何不立案,王海涛说不定会采取极端手段,就是非要抓白峰。在举报人多次表示不愿担保后,李武杰又通过白峰和直接跟举报人说,他有战友买陈欣的房子,这样举报人只需要担保105万,但让举报人为了不让王海涛在公安继续胡闹,抓紧先按205万签担保,并保证房子一交易就给举报人改担保金额,至于还款期限他们骗举报人说是2个月的还款期加上担保期限的6个月,一共8个月。举报人迫于压力及嫌疑人的保证,做为担保人于2018年10月24日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期间,李武杰也多次跟举报人说,他们有专业的律师负责起草合同)。之后,就更改担保金额举报人曾多次催问,他们都是以各种理由推托。


       七、起诉

       2018年12月26日举报人刚抵达西安公司,得知嫌疑人通过兴庆区法院冻结了举报人名下四套房地产和价值200万元的车,事后举报人才发现,他们用于诉前担保的房屋的价值远远低于举报人被冻结的资产。(举报人的资产信息是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就此事曾在兴庆区丽景街派出所报案,不了了之。)

       2018年1月嫌疑人将举报人和白峰起诉至兴庆区法院,提交的主合同是胁迫白峰写的借据(但他们并没有真实的现金转账凭证,兴庆区法院也受理了)。此次虚假起诉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举报人的资产,早在签定还款协议之前,公安就已经立案。但金凤区办案民警居然将嫌疑人的谅解书入档,使还款协议生效。

       鉴于以上事实,可以看到嫌疑人通过虚高借款,虚假合作项目设套,让白峰借款。还不上款就采取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一般都是三人以上人员参与),还利用黑社会人员每周都对白峰进行恐吓,通过公安立案胁迫白峰打借据,提高利息,威胁白峰寻找担保人。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个人财产信息,虚假诉讼等手段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房产的目的。

       综上,事实已经很清楚,犯罪嫌疑人陈欣、王海涛和李武杰一开始用合作项目和高额利润为诱饵,将房产变相以高价卖给白峰的形式和白峰签订高本金的借款,再让白峰跟他们签订虚假的本利网票据业务协议(这个用以刑事立案的条件,并且采取威胁写借条以达到虚假诉讼来威胁白峰)并且是有组织有步骤有分工,尤其背后有个专业律师对白峰进行套路贷的诈骗,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通过虚假高本金获取高利息,最终用恐吓威胁手段让白峰找担保人对虚高本金进行还款担保,并单方面认定违约,在协议未结束前对担保人进行诉前保全,以达到侵吞担保人的财产的目的。其中动用黑恶势力和暴力手段敲诈勒索举报人再次打了一个205万和35万的借条并提高利息,对白峰的人身造成极大的伤害。用卑鄙恶劣的手段再套住举报人。这个黑恶团伙用同样类似的“套路”还不知道戕害了多少人!(在协商还款协议期间,李武杰曾哭诉他和王海涛、陈欣只有那一套房产,实际,他们诉前保全举报人的资产时,用他们自己的房产冻结了举报人的资产,说明他们手上有充足的资产,当时只是骗取举报人的同情。)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维护借贷金融的诚信,特请公安部门对此案立案侦查,追究王海涛、李武杰、陈欣等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其他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事发,举报人曾经先后两次向兴庆区扫黑办和银川市扫黑办进行举报,在初期都是受到报案办案民警及其重视的,但到主办领导介入后就都不了了之。


       尊敬的杨东厅长: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在2020年就部署了扫黑除恶的线索清场、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的“六清”行动。鉴于套路贷放贷人严重涉嫌利用黑恶手段发放高利贷,举报人特向您实名举报,恳请您引起高度的关注与重视,对王海涛、李武杰、陈欣涉黑、涉恶套路贷犯罪团伙一网打尽,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特此举报!

       举报人:郑洁  身份证号:640103197607220946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