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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胜任力研究

发布时间: 2016-05-19 10:37社会
【摘 要】社会组织的胜任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有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转移。当前,我国社会组织难...

  【摘 要】社会组织的胜任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有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转移。当前,我国社会组织难以胜任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转移,存在“塌陷式”鸿沟及能力短板问题。为此,可借鉴胜任力模型的“冰山”结构及其核心能力要素,由浅入深、从外到内地构建基于资源汲取、专业输出、自我约束、社会协同、市场竞争五个维度的能力体系,进而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胜任力。

  【关 键 词】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胜任力;政社合作

  【作者简介】冉鹏程(1993-),男,中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治理;方堃(1982-),男,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整体政府政府与跨部门协同。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政社合作治理视角下枢纽型社会组织运行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4CZZ018)的阶段性成果。

  

  一、“塌陷式”鸿沟:社会组织难以胜任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转移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通过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政府在加强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基本职责的同时,尽量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交由第三方可提供的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要引入竞争形式,交给市场或社会去办。然而,随着政府从大包大揽向购买服务转变,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供给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由于社会组织自身胜任力不足,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付诸阙如。这种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国家主义模式导致社会组织萎缩、发育迟缓,“大政府、小社会”、“强管制、弱治理”的社会权力格局最终形成[1]。

  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国家重视公民社会的建设,社会组织的发展较之以前有了显著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的效果并不理想。由于社会组织对行政权力过分依赖,自身制度不规范,专业化人才稀缺,资金供给不持续,公共服务质量低下等原因,其参与公共服务的愿望虽强,但实际难以胜任政府和公众的要求,这种“成长中的烦恼”长期制约着我国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社会组织的能力“短板”直接导致公共服务职能无法顺利地从政府向社会转移,进而陷入社会组织难以承受公共服务之重的能力困境:一方面,在公共服务的供给端,政府职能转变落空;另一方面,在公共服务的接受端,公众多样化社会需求的满足大打折扣。因此,在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众、供给与需求之间形成了社会组织难以胜任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的“塌陷式”鸿沟。

  国家作为一种组织系统,其成长过程有自身的内在逻辑,即一个国家要实现稳定、和谐、长治久安,必须达至国家与社会的均衡。如果社会力量过于强大,很可能扭曲国家发展的基本方向,如美国南北战争前南方庄园主的势力;而如果是国家吞噬社会,则这个国家将最终可能失去活力与创造力[2]。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不平衡性集中体现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权力高度集中,政府包揽了几乎全部的公共事务,是典型的全能型政府。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公共事务的数量不断增多,复杂性增强,政府职能不减反增,很可能沦为后计划经济时代的新全能型政府。这种来自历史和现实的双重挤压使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不断累积,从而形成地上的“悬河”,迫切需要向社会组织释放。政府将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项转移出去,不仅考验政府转型的决心,而且需要提升社会组织的胜任力与之呼应。众所周知,在传统“大政府、强管制”的公共服务体制下,公民从生到死有依靠、从幼及老有保障,因而社会组织不必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久而久之,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逐渐萎缩。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又给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但政府的有限资助往往被社会组织自身的行政化负担消耗殆尽,尤其是大多数公益性社会组织与营利性组织相比,竞争力明显不足,这就使原本薄弱的社会组织雪上加霜,能力“低谷”现象普遍。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的“悬河-低谷”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