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的鲜明特质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持续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孕育成长,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全球命运与共、休戚相关。在这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应运而生,为解决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国际难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为世界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进一步明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的鲜明特质,有利于我们把握其深刻内涵,从而更好地将其转化为实践活动,实现其现实价值。
在生成层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坚持历史与现实相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凝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藏着丰富的人文思想,能够从中国的优秀历史文化中找到思想根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政治上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是对“仁义”思想的继承,强调和平、利他。安全上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是对“王道”思想的继承。中华传统文化强调仁、义、礼、智、信,追求兼济天下的王道,反对唯我独尊与唯利是图的霸道,追求天下一体、世界大同。经济上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是对“合和共生”思想的继承。各国经济各有优劣势与不同特色,只有坚持合作共进,才能实现持续的共同繁荣。文化上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是对“和而不同”思想的继承。文化既是民族的,更是世界的,要以尊重民族文化多样性为前提推动文化融合发展。生态上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是对“天人合一”思想的继承发展。这既继承了尊重自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思想,又突破了传统“天人合一”局限于为君主利益而服务的框架,把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统一起来。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当代实践。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使中华民族以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是近代以来的重要历史使命。为了实现这一使命,全体中华儿女付出了不懈的艰苦努力。而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我国面临的国际形势有了新变化,国内的社会主要矛盾也有了新变化,党的奋斗目标和发展的历史起点更有了新变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是实现中国梦的具体实践。
在实践层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缔造全方位外交关系的一整套中国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我国与大国要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关系格局,可以为我国乃至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提供较为有利的基本框架与外部条件;与发展中国家要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和真实亲诚理念来进一步推动团结合作,可以为我国发展争取最坚实的支持力量,有效地推动国际秩序的健康发展;与周边国家则要按照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工作方针来深化同周边国家的关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及更好地承担和履行大国责任与义务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不仅着眼于大国,也将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放在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它是在地域维度上着眼于缔造全方位外交关系的中国方案,摈弃了狭隘性的地域主义和冷战思维,将各国都放在相对平等的位置。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有层次、有重点的中国方案。一方面,“共同体”内部关系的处理有层次、有重点。它在地域上着眼于全世界,正确处理好与大国、发展中国家及周边国家的关系,但它不是将所有国家放在同等的位置,无差别地构建各国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关系,而是准确地判断各国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定位不同国家的重要性和关系处理的迫切性,实现了“中国方案”的实事求是。另一方面,不同地域上的中国责任有层次、有重点。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过程中,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大国,正在积极地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大国责任。但是责任的履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是根据各国发展的差异与实际需求来确定的。譬如在“中非命运共同体”和“中俄命运共同体”中,中国所承担的责任是各不相同的。
在国际层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坚持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中华儿女要实现民族复兴目标,就必须有步骤计划,有实现途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步骤,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它融入了全球性问题,是联系与发展一体化的创新性中国方案。
“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种创新性的中国方案,与西方历史上存在的一些发展构想具有本质上的差别,我们不能盲目地将其混为一谈。第一,在历史背景上,“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处的时代大背景是求和平、谋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它是和平与发展的产物。第二,在思维逻辑上,“人类命运共同体”体现的是互利共赢思维,准确地贯彻了“和而不同”的共生思想。它用本国的发展为其他国家提供支持,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它不以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为分界线看待国家发展,而是为实行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提供支持,进而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充分发挥了各国的优势,将所有的有利因素尽可能地统一协调起来,形成了别具一格的中国方案。第三,在地域范围上,“人类命运共同体”虽然是中国提出的,但是涉及的国家分布范围很广,而且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欢迎更加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我们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这本身就是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贡献。我们也要通过推动中国发展给世界创造更多机遇,通过深化自身实践探索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并同世界各国分享”。为此,他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的中国方案,坚持了传统价值与当代实践、全面外交与重点责任、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的统一,显现出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极富建设性和创新性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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