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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暨食品安全大数据高峰论坛在京举办

发布时间: 2016-06-01 10:24社会
要想真正落实好社会共治,更离不开广大消费者,他们是最有发言权也最了解食品生产销售领域中的违法现象,要充...

2016中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暨食品安全大数据高峰论坛在京举办

聚行业--大数据

微信   作者: 福建食品网  2016-06-01 03:49

大数据-全文略读:要想真正落实好社会共治,更离不开广大消费者,他们是最有发言权也最了解食品生产销售领域中的违法现象,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就得把《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完全贯彻落实。他希望这次论坛能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让不安全食品远离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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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暨食品安全大数据高峰论坛在京举办

来源:人民网



世界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相互融合让大数据应时而生。大数据作为一项新的高新技术,已成为高新科技新领域等行业发展的新引擎。以聚焦中国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重要问题、探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现路径为切入点,2016年5月21日,由中国食品报社、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办公室等单位共同发起的“2016中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暨食品安全大数据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

原国家经贸委副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党组书记张志刚,原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原国家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聂振邦,原中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华工商时报社党组书记、社长沈建国,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顾问,原军事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张志祥,以及原科技部秘书长、党组成员,科技日报社社长张景安,原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纪明波,中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程金根,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巡视员黄杰,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王洪兵,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主任顾绍平,中国检验检疫研究院副院长唐英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办公厅副主任晋小虎,卫计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代表计融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原行政司副司长王胜利,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篪,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栗元广,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制片人陈永明,亚太卫视电视台台长李向阳,江苏省淮安市食药局局长邱金义,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审,食品安全课题组负责人邢东田及四川大学非公有制经济研究所所长李济琛教授,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办公室首席专家、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原局长罗更生,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栎群,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吴吾等国家有关部委负责人、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出席活动并讲话,就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和运用大数据的价值支持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由中国食品报社社长,党委书记黄国胜主持。

与会的政府官员和业内专家、学者就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社会共治、企业诚信、农产品安全及消费者维权等许多问题在论坛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原国家经贸委副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党组书记张志刚在发言中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因此,食品安全是一个永恒的历史主题,也是一个重大课题。我国是一个非常尊重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度,在经济社会大背景下,现在的诚信又有了新的时代内涵, 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而且也开始用市场力量对失信者进行惩罚。食品安全在古今中外都受到高度重视。

“既然食品安全是一个长治而难久安的永恒主题,就需要社会共治来解决。要从每个人做起,既需要法律的监督,也需要行政的监督,同时更需要我们社会和舆论的监督。每一个人要把诚信和法制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而且要长期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因此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也能体现我们的治国方略。”张志刚强调,“食品安全永无止境,食品安全工作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可以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永恒的历史主题,要实现食品安全这一个目标,重要的不是从什么起点出发,而是我们在向着什么目标前进。”

原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就加快建立食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等话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改革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其中,对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要搞好食品质量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包括建立一套标准加强监管和建立诚信的道德体系,要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等内容。但是管理学的最高的原则就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道德诚信也不能够代替监督,所以建立一个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示制度是安全制度的一个重要核心内容。

“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靠一家一户不可能建立起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只有社会化大生产,大规模商品生产才有可能有自己的商标,也是说只有建立起农业生产和食品生产的合作社、农业公司,才可能有自己的商标,一家一户的生产不可能建立自己的商标,所以做好这件事可以倒逼我们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尽快提高农业组织化的程度” 郑新立如是说。

原科技部党组成员、科技日报社长张景安曾在科技日报做社长多年。张景安就科技创新在促进食品安全共治如何互促发展的话题时称,食品安全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就食品安全来说也需要创新的力量,食品安全这方面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就中国经济整体发展而言,中国制造要与互联网相结合,加快食品安全的创新步伐。

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日新月异,把互联网思维更多的与食品安全相结合,把传统经济同互联网结合起来,搭建一个通向未来合作的平台,让平台经济互动发展,创造更多新的利润和新的版图,对食品安全是利好信息。打造食品安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共同创造食品安全新的科学,新的境界。

农产品占我国食品消费70%以上,保障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都在农产品。面对这样的难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程金根介绍,建立农产品追溯管理体系,引导社会力量精准共治,并运用追溯大数据基础提高监管信息化效能。由于面临监管任务繁重艰巨的实际状况,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消费者共同发力,形成社会各方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体系和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王洪兵介绍了加强国际合作,共筑进出口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新格局方面的情况。他认为要大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进口食用植物油为试点,试行进口商对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冰鲜水产品实行进口商质量自主检查制度;鼓励出口食品企业建立出口食品安全防护计划。同时大力推动构建国际共治格局,倡导质量安全合作共赢理念。

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主任顾绍平认为,在社会监督和共治过程中,监督离不开消费者,也需要社会媒体的关注,包括打假也是关键问题 。在有机产品的监管方面我们体会较深,因为已前监管主要依赖地方检验检疫部门和地方质监部门,效果并不理想,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之后,目前正在做一些评估工作。消费者也质疑这么多的有机认证到底是真是假,所以社会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最近提出的三标并轨,优质优价这个工作实际上让消费者去选择、去推动、去监督,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和社会共治来推动国内食品安全提升,提供源源不断动力,社会各界来关心支持,需要各部门配合。

被视为消费者守护神的消费者协会曾为许多消费者解决了许多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栗元广就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一些情况做了说明。他表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食品安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广大食品企业作为维护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加强品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消费者协会愿意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社会监督,积极做好涉及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工作。同时,食品行业组织作为协调做好消费维权的重要社会力量,一直在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履行行业自律责任,努力培育符合广大消费者需要、符合行业长远发展目标良好企业。消费者协会将与行业组织一起,积极推动广大经营者积极承担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会责任,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共治是食品安全治理的核心。食品产业链条长,从田间地头一直延伸到餐桌,业态复杂、涉及环节多,监管工作具有动态性、反复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中来。”从江苏省淮安市专门赶来参会的食药局局长邱金义带来了地方一线的实践经验。他表示,“创新是食品安全治理的动力。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是淮安市在食品安全治理理念思路、制度机制、方式手段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从事后应急反应向源头风险防控转变,由传统型监管向信息化监管转变,从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丰富和发展了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内容,提升了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下一步,将继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完善, 为《食品安全法》技术性地“落地生根”提供基层方法,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提供评价机制,为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供实践样本。”

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栎群在会上做的题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与食品安全指数研究”中表示,食品安全指数是评估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食品安全状况的综合性评价指标,可以为客观地评估食品安全状况,预警食品安全风险提供数据支持。

“我国现有对于食品安全指数的研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相对不完善及滞后,其主要表现在食品安全指标选取缺乏代表性;数据样本采集种类/类别无法涵盖所有品类;依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着交叉、复杂、矛盾,地方与地方间,地方与中央间都存在着监管力度及方式上的差异等问题。”温栎群认为,食安指数研究作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的数据智库,将为政府,企业及消费者三方面提供客观的、定量定性、通俗、概括性地数据信息服务,有效实现帮助政府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企业生产经营健康食品,面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的作用,进而发挥平衡公权利,私权利及社会权利三方的平衡器的作用,推动政府,民众,企业,社会组织/团体/协会,第三方机构及媒体(包括行业媒体及社会媒体)在食品安全治理上的主动参与性、合作性及协同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治理食品安全,共同分享食品安全成果的良性循环。




温栎群介绍,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于2015年12月批准实施的重要项目。致力于建立食品安全及信息数据的信用征信系统,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主要从事食品安全信息及数据收集分析,食品安全指数及食品健康质量大数据研究发布,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食品安全数据及信息咨询服务,努力建设成为权威性公益性的食品安全健康综合信息化平台,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共治,构建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数据资源库和研究智库的作用。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在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制度表达及其实现”主题发言时表示,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就“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进行了专门部署。其中,“建立食品安全共享数据库”为食品安全指数的研究提供了重要支撑。通过社会机构进行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是贯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原则的有益尝试,有赖于各方主体的积极关注、积极扶持。如果能够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在客观全面收集处理相关数据基础上进行有说服力的解读,形成具有公信力、引导力和鞭策力的大数据“产品”,打造中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数据智库,为推动食品安全战略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这一切都需要依法有序进行。

中国食品报社社长、党委书记黄国胜作为国内食品业界权威媒体的掌舵人,对食品安全问题有着更深刻的认知。“食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面大量广,生产经营主体众多,供应链条长,从田间到餐桌涵盖种植、养殖、加工、保存、运输、销售、消费等数十个环节,任何环节产生的食品安全风险都会沿产业链传导,最终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他强调认为,“新时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食品安全监管改革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国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集中整治,对不法分子重拳出击,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薄弱,食品安全风险复杂,食品安全形势仍然较为严峻,确保食品安全仍然需要攻坚克难,奋力前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唯有以法治为保障,以道德为基石,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方能构筑起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食品安全共治和消费者参与之间是怎样一个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审、食品安全课题组负责人邢东田的观点引起与会者的共鸣。

目前的中国市场,是一个是以GDP为最高追求目标的信息高度不对称、责权利严重错位的恶性竞争市场。市场有三大缺陷:第一,价格极不合理;第二,诚信严重缺失;第三,责任难以落实。市场普遍实行第三方担保模式,责权利严重错位。作为市场最大获利者的销售方,承担着最大责任,却无法直接控制产品质量,由此而产生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最大悖论。恶性竞争市场环境下,参与的各方,利益往往处于对立状态,社会共治,很难实现。

从政府来说,要积极改善市场环境;从消费者角度,也要积极想办法。作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主要力量,积极参与,是我们消费者的社会责任,食品安全,还关系到你和家人的健康。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向社会,提出合理建议与要求。另一方面,在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我们先改善自己的小环境,让自己和家人先健康起来,同时积极影响社会。

邢东田强调,社会共治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与生产者,积极努力,互助共赢,保障食品安全,实现社会和谐。

绿色发展事业与食品安全密不可分。“食品安全事业是绿色发展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关注食品安全,也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和环境生态安全一样,一方面是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而另一方面也需要信用体系的建设。而食品又和环境有着息息相关的关系,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也正在研究一些食品安全及污染案例,计划建造一个大数据平台,收集地方环境指数、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数据,为百姓提供环境举报平台、环境救助平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建议: 社会各方积极合作,共建一个一个包含空气、水、土壤、食品、健康等全国性综合性权威平台,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成立2个多月来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其副主任吴吾在论坛上介绍了目前办公室正在做的主要工作:一是在全国的各地的每个地级市,选择一家信息采集服务商,也就是在全国布点,共同协助办公室采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据他透露,这样的信息采集点,如果全部建立起来大约有400余家,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再做。二是在全国每个省市选择一家检测机构作为合作伙伴,目前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三是即将推出的食品安全在社会共治方面的的明星代言的公益活动。但是,此活动的最大特点不仅是明星代言,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专家学者都可参与和代言。四是正在加快食品安全专家库的建设步伐。希望国内研究食品安全这个领域的优秀专家加入进来,共同构成由政府、企业家、媒体和个体等几个方面人员参与的专家库。目前国内已经有40多位专家参与进来,正在开展相关咨询工作。




另外,办公室和相关机构准备共同成立一个法律方面的食品安全维权机构。吴吾坦言,因为消费者在日常的食品消费中,遇到问题食品时,依靠个人的力量维权很难,不知应该到哪些部门寻求帮助,而且维权成本也很高。我们双方建立这样一个平台,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将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食品交给这个平台帮忙检测。

吴吾介绍,APP手机客户端和数据库在6月上线。投资一千多万元建立的数据库,正在等待人民大学、农业大学等高校相关机构的评估报告。在谈到办公室下一步的工作时,他表示,正准备倡建食品安全城市这项工作,由业内一些专业人士包括院士参与的对参加食品安全的城市完成相关方面出具评估报告,分析城市食品安全的各种状况和不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办公室对食品安全舆情的分析监管工作正在加紧落实,其目的就是引导舆情健康发布。同时,办公室已与有关部委、行业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成立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和食品安全诚信系统的建设两个平台。”吴吾对办公室今后的工作思路做了进一步的梳理。

职业打假人近年在社会上较为活跃,人们对此褒贬不一。职业打假人叶光坦承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除在加快制订有关食品安全相配套的法规、标准外,要着力解决这些法律、标准的落实,也就是解决执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一些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对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的食品安全标准理解不一,导致同一案由在不同地方判决结果完全相反,这对惩处食品安全中的违法案件打击不力。更有甚者,个别高级人民法院还出台一些地方解释性文件,阻碍对食品安全法执行。要想真正落实好社会共治,更离不开广大消费者,他们是最有发言权也最了解食品生产销售领域中的违法现象,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就得把《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完全贯彻落实。他希望这次论坛能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让不安全食品远离消费者,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做到消费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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