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社会创业需包容性政策体系支撑
由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中国社会创业研究论坛近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论坛主题为“社会创业与乡村振兴”。与会专家认为,社会创业需要包容性政策体系支撑。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志阳教授认为,创业型社会是未来发展趋势,社会创业作为创业型社会的主要创业形式之一,倡导利用市场原则提供社会服务,兼备商业性和社会性,能够在维持自身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社会目标,是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社会创业区别于传统商业创业的三个特征在于社会使命优先、市场导向性和社会创新性。
全球著名创业管理专家、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管理学院教授Shaker A.Zahra表示,社会创业已成为一项全球性运动,正推动新兴经济体与发达国家缩小差距。
刘志阳还提出,要从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中介和金融监管四方面构建支撑社会创业的包容性金融体系。在社会企业发展早期,推动社会天使、社会众筹、小额信贷等发展;在社会企业成长期推动公益创投、社会责任投资基金等发展;在社会企业后期,推动影响力投资、社会债券、社会PPP、社会企业股票、公益信托等发展。此外,还应建立政府引导基金FOF。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健通过山东省沂南县扶贫社会效应债券这一案例来解析社会影响力债券的应用。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的陈和午博士认为,社会企业党建工作有助于社会企业融资。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汪忠副认为,社会创投对社会企业绩效具有直接的积极作用。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斯晓夫探讨了减贫相关问题。他认为,传统的减贫方式存在局限性,中国减贫实践中提供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本地创业,具体包括模仿创新、包容性创新与创业、小微创业和蚂蚁创业等。同时,他还指出,社会创业的两大理论支柱是资源优化和公平公正。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林嵩教授认为,创业总体上有利于减少贫困,这主要通过三大机制实现:一是创业有利于增加收入,二是创业有利于贫困人口就业,三是创业活动形成新产品、新技术,具有外溢性,使得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得到创业活动所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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