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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4-03 16:06访谈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情况概...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和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积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了局长办公、专题调度会等多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召开专题部署会议2次,组织学习上级政务公开会议、文件等精神3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二是组织机构到位。健全和完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监督保障到位。我局积极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积极对各县市(区)环保局进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达5次,切实有效推进了环保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出台了《2016年度株洲市环保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株环办〔2016〕4号),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各相关科室和人员,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信息报送。主动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局内部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先后出台了《株洲市环境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株环办〔2016〕40号)等文件,有效推进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信息90余条,完成上级约稿任务4次。

(三)加强信息公开。一是强化载体建设。持续加强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建设,通过指派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政务公开专栏的更新信息,维护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面向公众接受监督。二是推进制度建设。主动制定和重新修订了《株洲市环保局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7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了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准确无误。三是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环保信息及时、准确、有效,极大的维护了群众知情权。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健全了环保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完成对有关环保重要政策法规解读6次。五是积极回应关切。建立了“应急办抓总、信息中心反馈、环保巡查大队具体处置”的立体快速反映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置公众关切的环保问题。六是落实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环保依申请公开栏,积极拓宽现场申请、数据电文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案无积卷、事不过夜”。

(四)加强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快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建设,明确了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切实防止了群众“两头跑”的情况发生,提高了行政审批的效率;设立了阳光台、首问室,定期开展群众接访活动,及时维护群众环保权益;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坚持阳光操作,做到了文书规范化、程序固定化、环节简单化、责任明确化;全面加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非涉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直接应用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网站方面。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加快政务信息更新频率,优化政务服务。局门户网站月均浏览量9000多人次,平均访问时长3分钟,工作日访问量在600到800次之间,双休日访问量在200次左右。局门户网站全年政务信息更新公开情况如下: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2条,占7.1%;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0.1%;业务类信息913条,占49.2%;其它类信息806条,占43.6%。

(二)电视电话方面。2016年,我局积极利用电视电话大众传媒效力,推动环保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大众化进程,电视方面,着力宣传报道环保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等信息,在“株洲新闻联播”等栏目中报道条数计约100余。电话方面,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及时回应群众的环保诉求。全年共接群众各类环保咨询投诉电话近5000个,其中98%以上得到有效处置,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三)新闻记者招待会方面。2016年1月至今,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政务公开办统一要求,我局认真履行新闻记者招待会制度有关职责。2016年6月3日,我局在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株洲市2015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宣传介绍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良好以上天数为281天,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交通干线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昼间皆符合国家标准,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四)微信公众平台和纸档传媒等方面。2016年,我局通过将微信公众号平台和纸质传媒紧密结合,对外广泛推介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株洲环保”,将政务公开工作朝纵深方向发展。微信公众平台方面。全年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株洲环保”总共刊发150期,公众号发布信息数量总计达到883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3000人。新闻纸质传媒方面。在《株洲日报》、《湖南日报》等境内外和省内外新闻纸质媒体刊发新闻报道580余篇。档案及其他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于2016年2月10日及时发布《市环保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五)其他电信通讯或网络信息媒介。尚未开通任何形式的政务微博或官方博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当面申请4件,“同意公开”的为8件,占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总结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还不够完全统一。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的局政务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局政务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局政务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建设。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三)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我局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程序,制定限时办结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同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透明。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四)加强基础性工作。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