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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剧不能以吸引眼球作为首要价值评估标准

发布时间: 2016-06-02 14:57评论
作为网络文艺新兴代表的网络剧,除了顺应受众对分众化、差异化作品的需求的同时,网络剧更应该肩负起提升大众...

评论 | 网络剧不能以吸引眼球作为首要价值评估标准

聚行业--互联网+

微信   作者: 广电时评  2016-05-31 21:57

互联网+-全文略读:作为网络文艺新兴代表的网络剧,除了顺应受众对分众化、差异化作品的需求的同时,网络剧更应该肩负起提升大众审美的责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

作者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一旦新兴的网络文艺领域在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缺乏引导,将令当代艺术道德标准以惊人的速度堕落。



早在十多年前,中国的互联网开始进入视听时代。深度变革中的传播环境构成了媒介传播的新土壤,如同“生态环境”一样支撑着媒介传播主体的存在,同时也孕育了形式多样的网络文艺作品。其中,网络剧发展势头十分强劲。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网络剧的产量为200部800集,2015年,这个数字达到805部12900集,总点击量超过200亿次。网络剧消费群体年龄集中在20-30岁,与中国整体网民年龄分布有明显差异,就整体趋势而言,20-29岁年龄段受众是促使网络剧题材多样化的生力军,而30-39岁年龄段受众则是网络剧剧情走向成熟的推动者。

 

在“互联网+”的融合大潮中,网络剧自诞生之日起便激发了巨大的市场活力,吸引了大批年轻受众拥趸。时至今日,受众的身份与地位已完成了被动到主动、边缘到核心的逆转。然而在以市场为主导的思想影响下,以网络剧为代表的内容供给对市场需求的单向迎合性令人堪忧,内容供给的引导和价值传承短板也随之凸显。由于成本低、周期短,网络剧发展外表繁荣背后,过度的商业化的运作,也导致原创力缺乏耐心。在网络剧近似野蛮生长的过程中,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被淡化,而作为消费商品的特性却被放大。

 

网络剧与商业利益的结盟,首先击中的是受众的肉体,却未能唤醒他们的灵魂。高度商业化、娱乐化、同质化、碎片化的内容造成了部分网络剧价值取向上的混乱。一些缺乏担当的内容制造商热衷肤浅的“眼球经济”,一味追求“雷”“囧”“腐”等浅层的感官娱乐搏取注意。某些网络文艺评论用扁平化、快餐化、去中心化的所谓互联网思维来为网络文艺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辩解、开脱,对网络剧等网络文艺作品的价值引导和传承却视而不见,避而不谈。



“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网络文艺代表了网络时代的风貌。作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网络剧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是网络文艺发展的重要问题。网络文艺的文化供给和传承属性,决定着网络剧内容供给必须强调引导意识。

 

网络剧不能以吸引眼球作为首要的价值评估标准。逐渐成为流行文化代表的网络剧,无疑满足了众多年轻网民视觉狂欢和分众化、差异化的需求。而不能忽视的是,不断提升自己的文艺欣赏水平,同样也是网络剧受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古人云:“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发乎情,止乎礼义”。如若将网络剧喜闻乐见的视听节目形式与市场需求和格调低俗、拜金享乐直接划等号,实际上暗含着这样一种愚民假设:网络剧受众的文艺趣味和需求始终是低级的乃至庸俗的。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有关普及与提高辩证关系的论述,早已驳斥了这种错误认识。

 

个性释放宣言背后往往隐藏着更深的俘获陷阱。网络剧表面上带给人们一种狂欢式的释放,然而信息过载却在消耗受众的行动力和独立意志。人类历史上从不存在个人可以不经任何引导机制直接面对所有信息的情境。面对海量的信息与复杂的社会环境,缺乏引导的个体受众极易表现出“麻木态度”。忽视网络剧内容供给的价值引导和传承,极易导致用户钟爱碎片化、快餐式的内容,心甘情愿地成为有意思而缺意义娱乐的附庸。


 

作为流行文化的助推器,互联网的扁平化、快餐化、去中心化的传播效果本身就是片面的。来自网络传播规律的研究表明,扁平化、去中心化仅是互联网特征的一个方面,互联网的无标度特性使其兼具“大世界”与“小世界”两种属性。网络空间节点并非机械随机分布,而是话题、潮流不断涌现于混沌与秩序边缘的生态结构。网络舆论传播的蝴蝶效应与幂率分布特征尤其显示出这股在普通大众之中看似随意,却能搅动网络舆论生态的传播力量。一旦新兴的网络文艺领域在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缺乏引导,将令当代艺术道德标准以惊人的速度堕落。

 

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好内容建设引导,行业管理部门责无旁贷。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指出:网络文艺充满活力,发展潜力巨大。坚持“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的方针,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该《意见》对网络剧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莫让浮云遮望眼,风物长宜放眼量。一部好的网络剧,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作为网络文艺新兴代表的网络剧,除了顺应受众对分众化、差异化作品的需求的同时,网络剧更应该肩负起提升大众审美的责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


本文摘选自《广电时评》杂志第四期(5月25日刊),完整原文及更多精彩内容欢迎订阅《广电时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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