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完善社会福利等事项 解京籍特殊家庭老人落户难题
中新网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发布10项立行立改事项及措施,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社会事务、社会动员、社会服务等六个领域。据悉,京籍特殊空巢老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户口迁移落户问题等事项力争在今年11月底前实现。
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审批、发放等程序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将精简申报材料。申请人只需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业务窗口办理申请即可,如果涉及到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带上学生证复印件或学籍卡复印件申请办理。
同时,将压缩审批环节,并实现全程网上审批。街乡办事窗口将申请人身份信息录入系统(有书面授权书的用影像设备进行电子存档),信息核实后即时上传至街乡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审核后上传至区民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下发资金。从申请人信息录入到审批通过,全程不留一张书面纸质材料。拟于11月中旬开始按新流程实施。
解决京籍特殊空巢老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户口迁移落户问题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细化特殊家庭老年人落户办理流程。各区确定1所公办养老机构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解决特殊家庭老年人落户难题。特殊家庭老年人出售名下唯一住房入住养老机构的,可持出售住房合同或协议、身份证、户口本,在本人户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养老机构集体户申请落户。公办养老机构集体户协调具有代理资质的社会组织出具介绍信,由申请人持介绍信到区属公办养老机构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简化专项救助申请材料
据介绍,北京将简化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申请材料。取消原需申请家庭提供的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或低收入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家庭只需提供该学生的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和缴费通知单。简化采暖救助申请材料。
北京市低保、特困、低收入社会救助家庭,除初次申请采暖救助家庭需提供房产证外,其他申请家庭住房没有发生变化的,申请采暖救助可不再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只需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填写《申请采暖救助承诺书》即可。
同时,北京将压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限,将核对报告生成周期从7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加强数据反馈巡查,由专业技术团队随时监测核对数据发送、反馈、数据入库及报告生成等,最大限度确保报告按时生成。
减少死亡证明材料
北京将推进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年底前实现全市火化数据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减少死亡证明材料。
据介绍,北京将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殡葬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建立全市死亡人口信息库,汇集民政、卫健、公安、民委、高法等部门死亡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北京市居民死亡信息库管理使用办法》。加大工作培训指导力度,推动信息系统的全面使用,年底前完成2005—2019年全市殡葬火化数据的信息归集。
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信息公开发布
以北京市慈善协会、北京市慈善基金会为主,北京将逐步引导和推动全市慈善组织,运用首都慈善网、慈善中国网等统一信息平台和自有网站、公众微信号,建立和完善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每月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布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相关信息。
推进民政审批智能化
北京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标准,依托智慧民政系统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全程网上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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