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真人秀综艺限童令还孩子一片自由天空
原标题:“限童令”还孩子一片自由天空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从节目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参与的真人秀节目实行调控,规定: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子女,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
总局这一政策今年1月份发布实施以来已有三个来月,各个电视台早已开始对相关节目进行调整,备受关注的《爸爸去哪儿》等正在转型升级,有的电视台则正在研发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新节目。
近几年,总局在广播电视节目管理上一直强调“好节目进好时段”,一般不会对节目类型作简单化的褒贬,也很少针对某一类型的节目进行限制。这次总局针对未成年人参与的真人秀专门出台“限童令”,可以推断出,这类节目的内容引起了社会深深的担忧,发展到了必须出手限制的程度。
从传播学角度上看,荧屏“亲子热”对很多家庭的亲子互动和教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但另一方面,这类真人秀已经在无形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侵犯儿童的隐私,为了博话题而炒作制造儿童间的冲突,将儿童行为进行成人化的解读,缺乏对儿童认知的正确引导等。一旦节目把控不当,会对未成年参与者本身以及电视机前的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对于本应“天真”的孩子们来说,参加节目很忙,收看节目也很忙。然而,除了上节目和看节目,孩子们真的该好好歇歇,把更多的关注点放在外面精彩的世界。
很多家长对这类节目的价值观表现出深深的担忧。明星们通过奋斗得到了今天的名气和地位,就利用现有优势给尚在幼年的孩子筑起通向星路的阶梯,还未谙世事的孩子竟拥有明星的光环和高额出场费,所谓“赢在起跑线上”,这是一种“生而不平等”,也是一种拔苗助长。电视台抓住了“明星”和“明星子女”两大收视要素,特别喜欢揭秘那些从未曝光的“明星子女”,这样一来观众们满足了自己的“窥私欲”,高收视率、高广告额当然不在话下,各方都有所收获,这个看似“多赢”的利益链条造就了此类节目的繁荣。
但是,从教育的角度看,我们应当给孩子们作出怎样的示范,应当向孩子们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应当为孩子们还原一个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成长环境,考验着我们广播电视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良心。家长和媒体为功利心所驱使,把需要呵护和滋养的幼苗放到太阳底下热烤,没有人去征求孩子们的意见,也没有人去真正在意他们的感受,孩子们意识不到这是在做什么,他们在“去哪儿”。同样被剥夺选择权的还有广大家长,他们面对孩子看节目时发出的“长大要做明星”的宏愿以及对明星家庭条件的艳羡,不知该作何反应?童真的外表包裹着精致的利益计算一路呼啸前行。
中国传媒大学儿童节目研究专家张菁教授表示,“成年人追逐利益,请放过孩子”。她认为,未成年人参与的真人秀节目,特别是明星儿童真人秀,对于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很不好,这给孩子和家长们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模式:成为明星——自己的孩子也是明星——名利都会有,人生瞬间很容易。这类节目鼓励全社会追名逐利,配合媒体的商业利益,不顾及儿童的利益,忽略了儿童的人格成长,当然应该加以限制管理。这次“限童令”会让很多人警醒。
首先要清醒的是带孩子上电视的明星家长们。家长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相信那些带孩子参加节目的明星父母,也有一个“看起来很美”的初衷,这貌似是个一举多得的好事。但看不见的代价却在暗处滋生,承担代价的是尚属懵懂的孩子。更严重的是,这一代价有可能伴随孩子一生。为了节目效果而设计出大量违反未成年人心理发育规律和情感特质的环节,孩子们对当时撕心裂肺的哭闹也许很快就会忘记,但心理和情感上受到伤害的感受却会无声无息地植入潜意识中。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情感模式是在他幼年甚至婴儿时期建立起来的。如果这一时期受到了不当对待,不良影响会在成年后慢慢显现出来,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更不用说从小就拥有的明星光环会让孩子形成怎样的名利观和价值观。这一切,恐怕是怀着美好愿望的家长们始料未及的。
同样应该清醒的还有广大播出机构。身为党和人民喉舌的主流媒体和有广泛影响的商业媒体,都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是无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一切的经营活动,都应在促进至少是不影响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开展。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不是公文里的泛泛一笔或老生常谈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影响到千家万户、千秋万代的大事,应当引起各电视台的足够重视。此次总局出台“限童令”,针对的是未成年人参加的真人秀节目,宣示的是政府方面整顿播出秩序、坚决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决心。未成年人尤其是明星子女上真人秀节目诱发“拜金主义”和“一夜成名”浮躁情绪的危害早已有共识。在民族的长远利益、在社会的整体利益、在孩子们健康成长的个人权益面前,个别播出机构、个别群体的所谓“打了水漂的数十亿”,究竟孰轻孰重,是我们凭着良知和常识就能正确作答的问题。
还要引起警醒的是我们的社会。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建立和呵护的。纵观近年来有未成年人参加的各类电视节目,热衷于把孩子打造成“小童星”的家长不在少数。还有的家长放任孩子参加节目组设置的种种捉弄或考验孩子的活动,用孩子的惊惶不安、不知所措博自己或他人一笑。本该是最关心、最爱护孩子的父母,忽然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看客”,甚至主动把孩子送去“被伤害”,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如果说明星父母送子女参加节目是被眼前触手可及的巨大利益遮蔽了双眼,那普通家庭汲汲于此所为何来?1919年,鲁迅先生写过一篇文章《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痛感封建家庭对孩子的种种束缚,提出了“觉醒的父母”这一命题。礼教“吃人”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身处“乱花渐欲迷人眼”的今天,也许我们应该提出“清醒的父母”这一命题。(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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